,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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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泉州、漳州、龙岩)总代理的权利,原告作为中国大陆合法经营医疗设备的公司亦同意接受被告的授权,在上述地区销售被告的产品(“科宝Combi-Scan 500 并支付被告货款人民币29,820元。同年4月8日,被告通知原告,认为根据协议附件2:《客户服务补充条款》的约定,原告必须配备专职工程师进行科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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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供手机号码源。 在签订协议的同时,远景泛网公司向万鑫出具授权证书,记载:兹授权万鑫为远景泛网安徽省淮南地区易点短信总代理,负责短信通道及短信 ,2007年4月1日,远景泛网公司与时代亮点公司签订《时代亮点企信通产品代理协议》,双方约定,时代亮点公司授权远景泛网公司为时代亮点“企信通”产品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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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东方潮汐公司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证据1,《关于[产品中国区“OTC市场”总代理]协议》,包括5个附件;证据2,《调解协议书》;证据3 %用于冲销甲方欠款,另外50%则返还甲方用于再生产,直至甲方欠款付清。协议签订后,因东方潮汐公司未能在2006年9月30日前履行返还预付款8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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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两份代理协议书,约定被告榆林公司为原告动力机械厂的190系列天燃气机及发电机组的产品总代理。1997年4月7日和5月22日原、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两份 有关条款执行。上述事实有原被告于签订的两份协议书和两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案为凭。代理协议及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告动力机械厂均依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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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江苏省内签订了区域代理协议书,并委托惠州市健生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州公司)负责该产品在江苏省的经销事宜。对上述一系列违约行为,原告曾多次向被告进行交涉,并 。被告与深圳公司签订合同与协议,已明确约定深圳公司虽为中国总代理,但在原告代理期限届满前,其不得在江苏省内代理销售该产品,且深圳公司、惠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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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地区代理协议书》,协议约定:康瑞德现代公司作为THE WAND计算机控制口腔局部麻醉仪的中国总代理,授权协和洛克中心为该产品北京市地区的特约经销商 哈尔滨三德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三德公司)签订口腔局麻仪地区代理协议,授权其为黑龙江省的独家代理商,有效期为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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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的调解协议;3、鑫和美公司营业地并非处于上诉人购买所谓涉嫌侵权产品的地点,鑫和美公司本身没有销售行为。且上诉人所称“金德公司乐山总代理”标牌下 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对于金德公司提交的公证书及附件,印有“鑫和美贸易有限公司”字样的“领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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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地区代理协议书》,协议约定:康瑞德现代公司作为THE WAND计算机控制口腔局部麻醉仪的中国总代理,授权协和洛克中心为该产品北京市地区的特约经销商 飞虹公司就合作推广招商及销售THE WAND计算机控制口腔局麻仪事项达成合作协议,约定:协和洛克中心拥有THE WAND计算机控制口腔局麻仪的中国独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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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的调解协议;3、鑫和美公司营业地并非处于上诉人购买所谓涉嫌侵权产品的地点,鑫和美公司本身没有销售行为。且上诉人所称“金德公司乐山总代理”标牌下 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对于金德公司提交的公证书及附件,印有“鑫和美贸易有限公司”字样的“领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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