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利的前提下,给予交易安全和交易问题充分保护呢?笔者认为,如果一味地保护不动产所有人的利益,将会加大不动产物权的交易成本和信用成本,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不动产 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经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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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在于研究方法(有些学者注重理论上的严谨和逻辑上的合理,有些学者则是实用主义者)的根本不同,必然得出不同的结论。笔者倾向赞同论,因为它勇敢地 中的举证有难度,并且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所有权的保护,不适用于不动产所有权的保护,有一定局限性。另外善意取得仅适用于物权让与人合法占有但无权处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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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责任’。在法律领域中,一个人的义务总是以他人的权利为缘由。”[63]以民法上的各种义务为说明,可以说物权义务是服务于对应物权的义务,债务是服务于对应债权 自然生成的性质。德国法对胎儿的特定利益的保护,是为了特殊原因对个人加以维护的结果,其实是提前保护出生后的个人。个人不因种族、性别、宗教、社会身份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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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护。关键词:转租、转租合同、类推适用、租赁权、用益物权一、转租制度的立法模式及其对第三人的保护转租为承租人不脱离租赁关关系,而将租赁物转租于次承租人 夺的危险,从而不能取得不动产租赁权。而在动产租赁中,以交付为公示方法,因此占有动产租赁物的人推定是合法出租人,次承租人信赖此占有者,即为善意,将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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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劳动者是权利本位;对用人单位则是义务本位;同样是《公司法》的保护对象,对大股东是义务本位,对中小股东则是权利本位;同样为竞争法的 :《国民经济管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7-60页。)可以说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由平面到立体层层不断演进,认识亦不断趋于深化。相较之下,法学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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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物权种类、内容而设定的权利,不具有物权的效力。依法规、司法解释而形成的物权,如具有相应的公示方法可以认定其效力。该草案看到了传统物权法定 经济生活变动不居,法律体系还不完善,严守“法律”的概念会导致现实生活中一些新出现的权利得不到物权法的保护。为缓和物权法定的僵硬性,应当把行政法规纳入“法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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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物权被理解为支配权,可对抗一切人,因此是绝对权。并且物权的客体被限定在有体物之上,以避免债中“人”的履行被他人支配,表现了文艺复兴后对“人”的普遍尊重,与 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亦同。”学者认为,债权应该受到该条后半段的保护。而该后段其实也是关于背俗侵权的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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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三段论的逻辑演绎推理。在这个三段论中,大前提为不动产是用益物权的客体,小前提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是不动产也成立,那么,就理应得出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是概念,制度基石是权利,通过对权利确认、变动和保护的各种技术处理,完成民法体系构建的使命。中国民法在基本理论和立法技术方法上继受了潘德克顿的基本规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00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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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称的第三人便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要想使债权行为最终发生物权的法律效果,具有排他的法律效果,就必然选择公示的方法使他人知悉,而公示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4页。 [18]傅穹、彭诚信:《物权法专题初论》(J),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 [19]苏永钦:《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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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直接影响物权的变动。因此,该模式下的区分原则区分的是两个具有完整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 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下,债权行为与法定公示方法的完成共同构成物权 利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登记请求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的保护来实现的。按照区分原则,原因债权合同的生效不以完成物权公示为要件,也不以处分人有处分权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07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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