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潘龙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委托代理人杜留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宋红建、 宋红建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对宋红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诉讼请求合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贾建设、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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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国营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对时国营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诉讼请求合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时红军、郭 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时国营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借款46 107.78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时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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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卫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委托代理人杜留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柳红 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签订一份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约定柳红卫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借款50 000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1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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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均为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9年3月18日,刘铁树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签订一份编号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约定刘铁树向中国 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刘铁树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借款49 991.47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靳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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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伟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对靳大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诉讼请求合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冯建国、刘 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靳大伟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借款31 861.87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冯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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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潘龙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委托代理人杜留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贾建设、 贾建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对贾建设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诉讼请求合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王东升、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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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李跃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委托代理人杜留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郭付轩 保生、张先锋签订一份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约定其中任何一人二年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贷款,其他人均为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9年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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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河淼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的委托代理人杜留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冯志 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签订一份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约定冯志刚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郑市支行借款50 000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1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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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雁辩称,不认同原告的借款事实,同意被告吴成巨的意见。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获嘉县支行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 1,编号410724000610800181 ,判决如下:一、被告吴成巨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获嘉县支行本金13247.03元,利息351.25元(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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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世平、龙正加、曾小方、陈小娇五人组成农户联保小组签订了编号为G1200800002507的《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同日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乡支行与被告曾小方签订了编号为430381300110800196的《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约定贷款5万元,2008年11月26日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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