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改变犯意或另起犯意转而实施其他犯罪并不在其他共犯人认识的范围内,即其他共犯人对于部分共犯人的实行行为无法预见或没有认识,故不属于相异构成要件共犯认识 学者的观点并不妥当,该观点实际上是以教唆行为替换实行行为的做法;再者,在非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一个死亡结果难以存在数个既遂之罪,如果依据该学者的观点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8519.html -
了解详情
中改变犯意或另起犯意转而实施其他犯罪并不在其他共犯人认识的范围内,即其他共犯人对于部分共犯人的实行行为无法预见或没有认识,故不属于相异构成要件共犯认识 学者的观点并不妥当,该观点实际上是以教唆行为替换实行行为的做法;再者,在非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一个死亡结果难以存在数个既遂之罪,如果依据该学者的观点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8516.html -
了解详情
【内容提要】间接正犯之所以是正犯,是因为利用人假他人之手实现了自己的犯罪目的,完全具备正犯的实行行为性。利用人是否成立间接正犯,取决于被利用人是否支配了 的判例。(35) 笔者认为,所谓正犯后的正犯应当被否定。.以上述案件为例,巴所实施的杀人行为当然是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只是乙将丙误认为甲,存在认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08.html -
了解详情
性质显然已经不是教唆犯或帮助犯所能涵盖了的。因为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对他人的实行行为仅仅具有诱发性,而不具有支配性;而帮助犯的帮助行为也仅仅是使他人的犯罪行为易于 主谋者的决策行为和指挥共犯者实行犯罪的行为已不是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所能涵盖的行为,如果否定了二人共犯的组织犯那么这种情形的共犯人在共犯者类型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118.html -
了解详情
] 该说否定刑法第29条第2 款有存在教唆犯未遂的余地,但如何理解该款则见解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既遂说。该说认为教唆犯的教唆行为仅止 修正性规定与具体犯罪的结合,也属于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实行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教唆行为已不能等同于非教唆犯罪情况下寻找共同犯罪人的预备行为。教唆行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769.html -
了解详情
他人利益的意思,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构成要件以外的行为。如果说把这种暗中教唆行为作为间接正犯处理还持之有据的话,那么把帮助行为作为间接正犯处理则混淆了正犯与 把握: (一)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共犯独立性说和共犯从属性说对于从犯的本质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共犯从属性认为,从犯的犯罪性以及可罚性来自于对于正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891.html -
了解详情
处罚的一方在对合关系中对另一方行为的配合具有定型性。如买卖毒品犯罪中,贩卖毒品是一种行为定型,是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购买毒品在买卖毒品这一 着要求他人出卖,使他人产生出卖意思的,则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教唆犯,因为这种教唆行为,已经超出了购买的一般形式。 2、行为是否危害第三方利益 犯罪是危害社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385.html -
了解详情
是完全可能的。除此之外,不应一般性地肯定在他人未着手实行犯罪时的教唆、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换言之,即便我国不采用正犯共犯区分体系,也应原则上承认共 等等。 [20] 金光旭:日本刑法中的实行行为,《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第242-243页。 [21] 参见[日]西田典之:共犯的分类,载马克昌、莫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2297.html -
了解详情
他人利益的意思,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构成要件以外的行为。如果说把这种暗中教唆行为作为间接正犯处理还持之有据的话,那么把帮助行为作为间接正犯处理则混淆了正犯与 (一)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共犯独立性说和共犯从属性说对于从犯的本质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共犯从属性认为,从犯的犯罪性以及可罚性来自于对于正犯的犯罪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047.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也被称为实行行为,并于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相对应,这一点恐怕是没有人反对的。而正犯概念有扩张的正犯概念和限制的正犯概念之分。前者认为只要是对法益 上也是不合理的。如果上述两点可以否认组织犯成立间接正犯,则组织犯的实行行为性就成了问题,至少需要从其他方向上继续论证。而如果强硬地认为组织犯成立间接正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023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