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概念。根据德、日等国刑法学中的极端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被教唆、被帮助的他人行为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为前提。但是, 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5-146页。 [21]金光旭:《日本刑法中的实行行为》,《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 [22][日]前田雅英:《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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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而言,不以实施全部犯罪构成要件为必要,而以共同故意为纽带,每个共犯仅实施该犯罪的部分犯罪构成要件,但是各共犯的行为相互补充,形成了一个完全 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第358页 br: 一宏伟(也谈内外色结共同犯罪案件的定性)载于《河北法学》1995年第4期 参考文献: (1)刘家琛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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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规格,再结合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界定各未完成形态的构成要件。[7]因此,单独犯的既遂形态的犯罪构成即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以此为前提,预备犯、未遂犯 司法实践中亦会产生诸多不良后果。 主职权行为决定说主张,根据为主的职权行为确定共犯的性质,可以解决绝大多数情况下两种有特殊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罪问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2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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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的基本规格,再结合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界定各未完成形态的构成要件。⑺因此,单独犯的既遂形态的犯罪构成即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以此为前提,预备犯、未遂犯 司法实践中亦会产生诸多不良后果。 主职权行为决定说主张,根据为主的职权行为确定共犯的性质,可以解决绝大多数情况下两种有特殊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定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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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一般被解释为不可处罚。但这种场合,既然卖者的行为符合猥亵文书贩卖罪的构成要件要受处罚,倘若按照违法共犯论,很难找到对买者不予以处罚的理由。 一都支持该说。科勒尔认为,教唆犯并非参与他人责任之中,而是作为教唆他人行为的发起者:关于教唆者,必须以如同教唆者亲自实行时,给予评价,如甲教唆乙杀死自己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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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必须是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符合犯罪构成四要件,缺一不可。并且,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帮助犯等的规定是对共犯的分类,这种分类的前提是成立共同 .徐久生,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352。 {18}冯亚东.犯罪构成与诸特殊形态之关系辨析[J].法学研究.2009,(5):131-144。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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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必须是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符合犯罪构成四要件,缺一不可。并且,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帮助犯等的规定是对共犯的分类,这种分类的前提是成立共同 .刑法:3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28. {2}杨兴培.犯罪构成原论[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373,380-381. {3}曹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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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概念。根据德、日等国刑法学中的极端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被教唆、被帮助的他人行为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为前提。但是, 行为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5146页。 (21)金光旭:《日本刑法中的实行行为》,《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 (22)[日]前田雅英:《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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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唆行为因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共同充足所教唆犯罪构成要件而具有共犯性地位。目前的通说坚持了共犯的二重性说,认为教唆犯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 (下卷),日文版,第1013页。)论题及篇幅所限,本文无意于对教唆者的罪过形式进行探讨,故采通说即故意说立场。 (29)Maurach/Gossel/Zipf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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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唆行为因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共同充足所教唆犯罪构成要件而具有共犯性地位。目前的通说坚持了共犯的二重性说,认为教唆犯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 (下卷),日文版,第1013页。)论题及篇幅所限,本文无意于对教唆者的罪过形式进行探讨,故采通说即故意说立场。 (29)Maurach/Gossel/Zipf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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