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本身。[7]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或活的法来自社会和生活,是社会组织的内部秩序。而司法是基于一些人对这一秩序的破坏而引起的纠纷。由此产生了另一 观的有机构成部分。 如果将西方传统的或分析法学的司法观与社会法学的司法观相比较,可以发现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前者把法律与国家联系起来,认为法律产生于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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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重要。可见,枉法裁判罪(包括其下的枉法仲裁罪)的存在,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恰当的救济渠道,这本身就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的;至于其被适用得比较少的问题 三人的关系等)主要体现其司法性。在解决具体问题的时候,可以从仲裁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区别人手。如果某个问题被识别为内部关系问题,那么就应该着重考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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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重要。可见,枉法裁判罪(包括其下的枉法仲裁罪)的存在,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恰当的救济渠道,这本身就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的;至于其被适用得比较少的问题 三人的关系等)主要体现其司法性。在解决具体问题的时候,可以从仲裁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区别人手。如果某个问题被识别为内部关系问题,那么就应该着重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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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的立法技术。[47]德国学者罗森贝克在言及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区别时特别指出:这种区分以法律规范的标的为标准,而不是以该规范根据其合法性和 来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25727页。 [2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23]黄文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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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保护重心,为解决民法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产生。它的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是平衡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法。 (三)调整方式差异 民法是私法,以 设计上的区别使民法和经济法在有效性的前提上产生重大差异。 三、经济法与民法的分界点 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经济条件所追求的正义、自由和秩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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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公民、组织等都参与到与违法行为做斗争的行列中来,以维护法治的权威和社会秩序,而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在美国,《清洁空气法 ,还应涵盖于民事、行政诉讼之中。公诉权的本质属性是一种司法请求权, 一般不具有确认实体权力和义务的权能,这一特性明显区别于审判权和行政权,从而成为检察机关最具特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71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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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经济利益为保护重心,为解决民法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产生。它的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是平衡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法。 (三)调整方式差异 民法是私法,以 和设计上的区别使民法和经济法在有效性的前提上产生[重大差异。 三、经济法与民法的分界点 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经济条件所追求的正义、自由和秩序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51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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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秩序的拓展,以国家权力的作用为基础形成的组织秩序空间和由私人权利的展开而形成的自主秩序空间会构成两种基本的社会秩序领域,我们无法从量上断定各自 还是成员的信用法人区分理论;至于公法社团与私法社团、公法财团与私法财团的区别,则以产生和适用它的法律基础是公法还是私法、承担公法职能还是私人职能为准。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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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在各个方面积累知识的增量。 四、结论对法和立法区别的研究,不仅关系到法学研究的范畴问题,最重要的是涉及到法源及法律的功能问题。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其作用一般是一种消极的存在。但是,随着实证主义的盛行,经济与社会正在彻底的国家化,立法的范围越来越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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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德性理论,以此驯化那个有可能会随时不受自身所设定之约束机制约束的政治,从而阐明法秩序与德性作为国家(政治决断)自我约束(自我立法和自我驯化)的两种 ,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主权者自身所设立的法秩序,亦即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法;另一类是根植于社会而理性形成的理性法秩序与习俗秩序。这两种秩序在不同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7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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