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54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建(构)筑物。(四)严格控制主、次干道开设车辆出入口。(五)大型公共建筑物或者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并根据建设 妨碍交通视线行人正常通行。(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监控设施设置,应当 ...
//www.110.com/fagui/law_393511.html -了解详情
堤道路、穿堤涵闸、泵站埋设管线等工程设施,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主管机关安全管理。堤防已建前款所指工程设施, 并按每平方米每日2元处以罚款。(六)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附属设施,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处以2000 ...
//www.110.com/fagui/law_204657.html -了解详情
维护水利工程效能,必须遵守下列事项:一、禁止河道、堤防和渠道内建房和修建影响行水建筑物设施;二、禁止河道、行洪区、分洪道、溢洪道、渠道内种植 六条 凡新建、扩建和续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为管理创造必要条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后,要按国家规定验收办法 ...
//www.110.com/fagui/law_202972.html -了解详情
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三)擅自城市道路照明灯杆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四)故意打、砸城市 对个人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二)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窑、葬坟、晒粮、存放 ...
//www.110.com/fagui/law_336820.html -了解详情
除外。第十九条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地面和地下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第二十条水 十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河道、灌溉渠道、排水沟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水行政 ...
//www.110.com/fagui/law_212230.html -了解详情
、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属河道、堤防、闸坝、分滞洪区、水库、灌区、渠道、机井、排灌站、水电站、塘坝 ,方可履行基建审批手续,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施工监督和验收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危害水利工程安全建筑物设施。第十条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生产 ...
//www.110.com/fagui/law_87067.html -了解详情
,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参加。不符合设计标准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已建成各类建筑物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原建设单位 六条河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经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排放水质应当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第十七条河道堤防防汛、岁修 ...
//www.110.com/fagui/law_297793.html -了解详情
、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设施,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其工程建设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报批前,应当经 条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占用范围内河道整治项目一并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审查、实施和验收。所需经费, ...
//www.110.com/fagui/law_361215.html -了解详情
管道、线路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要求。河道两岸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 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二)擅自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立窑、埋葬、挖塘 ...
//www.110.com/fagui/law_332916.html -了解详情
九条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拆毁、改建护岸工程。堤防修建涵闸、泵站和埋设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其设施建设单位除应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报经审查同 。工程竣工后,经原批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退还保证金。第二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堤防和护堤地上取土。因建设和生产需要堤防开缺口单位和 ...
//www.110.com/fagui/law_331917.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