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关于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采用了犯罪构成标准说,即凡是基于一个确定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行, 犯罪事实的最终形态(而不是某一犯罪行为尚在进行之中的过程形态)为基础,并结合犯罪构成的类型,经具体分析而确定。因为,犯罪构成依不同标准可作多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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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同之处;有人认为,有的犯罪人有犯罪人格,如惯犯、累犯,有的犯罪人没有犯罪人格,如法定犯、过失犯;也有人认为,犯罪人有不同于其他人的 。于是,刑事近代学派应运而生。刑事近代学者从研究犯罪原因入手,探讨什么是犯罪人,以及犯罪人的类型,从而将刑事科学的研究重心,由行为转向了行为人,提出了以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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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目的说未能明确、彻底地阐明法定犯罪目的的实质内涵的缺陷,并且也避免了它通过犯罪目的的类型划分来认识法定犯罪目的的实质这种方法论错误 ,从而摆脱了以 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 其中构成要件要素和违法性要素包含着主观的不法要素。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以及犯罪目的便是主观的不法要素的内容。我国刑法理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2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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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过形式,不仅要考察认识因素,还要认定其意志因素,我国的故意和过失的区别以及类型划分取决于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积极追求还是放任不管,又或者是不 》,载《法制日报》2011年12月14日。 ⒀林亚刚:《犯罪过失的理论分类中若干问题的探讨》,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3期。 ⒁参见孟庆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46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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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问题。 总之,我国《刑法》第15条犯罪过失的定义既未指明过失犯的本质是什么,也没有提供据以解释过失犯成立范围的学说;仅仅根据有无认识来划分过失,其实 的作用,而不是如结果无价值论者所担忧的会扩大处罚范围。这也间接说明了,在不同类型犯罪中,行为无价值对违法性的判断并不必然就模糊,其对违法性的认定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7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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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问题。 总之,我国《刑法》第15条犯罪过失的定义既未指明过失犯的本质是什么,也没有提供据以解释过失犯成立范围的学说;仅仅根据有无认识来划分过失,其实 的作用,而不是如结果无价值论者所担忧的会扩大处罚范围。这也间接说明了,在不同类型犯罪中,行为无价值对违法性的判断并不必然就模糊,其对违法性的认定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7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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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刑法分则的体系本身是大体依循犯罪客体的类型及重要程度编排的,二则客体作为要件在对某些犯罪的识别时的确具有关键性的提示意义。如以酒将人劝醉而乘机占有其 在犯罪人的邪恶意志上;罪过是社会危害性得以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犯罪只能界定为有故意或过失的罪过的行为。 2、关于应受刑罚处罚性(以下简称应罚性)。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4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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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24]这种观点是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对罪过的内容作出的不同的理解,我们称之为择一标准说。上述对罪过不同 结果的发生,这说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有深刻的反社会性,其意识和意志的应受谴责是非常明显的。在犯罪过失的情况,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1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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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马车夫的行为也被认为因无期待可能性而不成立犯罪,就应当认为,马车夫的行为本来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是因为其无期待可能性而被免罪。 综上所述,德日 设立定罪论一章(或一节)是有必要的。 笔者认为,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反映了犯罪构成基本原型,确立了犯罪成立的类型形象,因此,它具有一定科学性。笔者主张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98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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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马车夫的行为也被认为因无期待可能性而不成立犯罪,就应当认为,马车夫的行为本来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是因为其无期待可能性而被免罪。 综上所述,德日 设立定罪论一章(或一节)是有必要的。 笔者认为,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反映了犯罪构成基本原型,确立了犯罪成立的类型形象,因此,它具有一定科学性。笔者主张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96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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