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事实还没有表现出来,行为属性的判断就需要独立于事实判断,通过对行为整体的规范判断,考虑主观内容,才能在客观事实中抽象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12]再次,一元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本质上均为抽象危险犯。这类持有型犯罪规定的立法目的是比较明确的,在于禁止行为人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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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虑,会判私藏枪支罪。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毒品类犯罪中,在不能认定贩卖毒品时,也可能会判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是如果后来发现了足以认定其他犯罪的证据 都有一定的立法目的。目的解释的目的,不仅是整个法律的目的,而且也包括各法律规范的目的,可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更多的则藏于法律规定之后,因此,只有通过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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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累犯的法定性相比,再犯和惯犯都不是规范的刑法概念。再犯用来指犯罪反复发生的事实,因而具有犯罪统计学意义且有时也成为量刑时需要酌情考量的因素;而惯犯在我国刑法 。 ⑷特殊再犯的规定见于我国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该条规定被解释为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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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得以维持,并没有学者或司法主体提出异议。但是,随着犯罪行为复杂、刑法规范滞后等客观情势的变化,在应对一些疑难案件时,传统的罪刑关系愈来愈显得力不从心 刑法定原则,并导致严重的量刑误差。比如,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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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看,本条标准适用并不广泛普遍,主要是对应于特殊的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刑法第395条所规定的 正是在案件证明和庭审量刑等方面体现和强调了对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主观和客观相统一在司法层面的适用引导,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规范中的实践深化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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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般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的目的在于避免断章取义,以便刑法整体协调。刑法是存在于 刑罚是否需要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及时间间隔的要求不同。毒品累犯要求行为人在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所受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0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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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般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的目的在于避免断章取义,以便刑法整体协调。刑法是存在于 刑罚是否需要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及时间间隔的要求不同。毒品累犯要求行为人在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所受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04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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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般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的目的在于避免断章取义,以便刑法整体协调。刑法是存在于 刑罚是否需要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及时间间隔的要求不同。毒品累犯要求行为人在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所受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04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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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年龄、责任能力、故意犯罪阶段、共犯关系等修正犯罪构成的事由,以及规范包括累犯在内的诸多量刑事由的运用。这样,情节作用层次的划分和适用顺序的决定权交由法官裁量之 大。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突破了普通累犯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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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关于持有型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持有作为定罪情节,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另一种就是将持有作为量刑情节,如聚众斗殴罪,持械是聚众斗殴的一种量刑情节 而具有刑法的规范意义的物,需要我们结合斗殴双方的情况,根据双方的目的来认识。 在实践中,聚从斗殴双方所持器械类型繁多;有一些涉及到非法持有枪支或者爆炸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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