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作出规定而不是对原规定的例外。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所发布的司法解释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已不再适用。 对于认为《 有效行为;其四,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其五,受让人需取得不动产的占有;其六,受让人善意。具体来讲,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关系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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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作出规定而不是对原规定的例外。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所发布的司法解释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已不再适用。 对于认为 有效行为;其四,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其五,受让人需取得不动产的占有;其六,受让人善意。 具体来讲,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关系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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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于某出于善意,能否取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一般认为,善意取得与动产占有的公信力有关。动产以交付获得公信力,并移转所有权,故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 认为,不动产也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其根据在于:一方面,既然不动产交易也会因登记错误、疏漏、未登记等原因发生无权处分问题,那么第三人也同样存在是否知情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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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于某出于善意,能否取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一般认为,善意取得与动产占有的公信力有关。动产以交付获得公信力,并移转所有权,故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 认为,不动产也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其根据在于:一方面,既然不动产交易也会因登记错误、疏漏、未登记等原因发生无权处分问题,那么第三人也同样存在是否知情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1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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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作出规定而不是对原规定的例外。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所发布的司法解释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已不再适用。 对于认为 有效行为;其四,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其五,受让人需取得不动产的占有;其六,受让人善意。 具体来讲,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关系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2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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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比较法角度考察,《法国民法典》确认买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就无权处分的效力应作同样解释;二是从历史角度考察,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为有效行为;其四,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其五,受让人需取得不动产的占有;其六,受让人善意。具体来讲,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关系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受让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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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赔偿。”不难看出,该项司法解释中,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一般被认定为无效。(注:关于该项司法解释的讨论,请参看杨立新:“共同共有不动产交易中的善意取得”,《法学研究 人尚未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或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占有脱离物,那么标的物处分权人的处分权就没有丧失,其追及力也没有中断,他完全可以对买受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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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现有的关于典权性质的几种学说的评价 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利。[1]对于典权的性质,我国学界主要存在四种 关系,就会危害乙的利益。因为,典权人可以收回作为典价的160万元,承租人则无权收回作为租金的160万元。典权法律关系是双方用益,典价要回收;租赁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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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权利内容与实际权利状态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因而存在不动产无权处 分的可能。所以,仅以交易方不会误信不动产占有人为有权处分人而与之交易为理由,一概排斥不动产 即使登记错误或有遗漏,因相信登记正确而与登记名义人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其所得利益仍受法律保护。 公示公信原则的标准为客观标准,而善意取得的标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56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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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根据其规定,善意取得须构成以下四个要件:1、处分人处分财产为无权处分。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构成善意取得 对不动产善意买受人必须自办理登记之日起,才给予保护,仅发生交付占有,并不能够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后果,正因此原因,法院认定丙尚不构成善意取得,而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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