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再行质押时,背书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上一次质押中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这样使权利处于不明确状态,在操作上存在难度。[17]对此,我们认为值得商榷: 第一,虽然质押背书 建议《担保法》应增加对出质人处分权的限制。(参见胡开忠:《权利质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282页。)我们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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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采用书面合同+通知第三债务人+债权证书交付模式以及书面合18+登记模式,凸显出质权的支配控制权能和对交易安全的保障。[16]以形式决定于功能论,最 共和国物权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81页。 [5]参见钟青:《权利质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页。 [6]参见申建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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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的出台而显得难以判明,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显得无所适从。此外,由于法律对于权利质押的规定很原则,不具有操作性,加之担保法和票据法相关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 ,因此本文探讨的票据主要是指汇票。票据质押行为引起票据质权的产生,票据质权是权利质权中的债权质权。由于票据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得其具有与一般债权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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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仓单为无因证券。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签发仓单后,仓单持有人对保管人即可行使权利,而对取得仓单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就是说,仓单持有人无论是否为存货人,都 为将其变价,从而保管仓储物的代位物。由此若该仓单已经设质,则该权利质权仍存在于该代位物上;如果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没有提取仓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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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仓单为无因证券。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签发仓单后,仓单持有人对保管人即可行使权利,而对取得仓单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就是说,仓单持有人无论是否为存货人,都 为将其变价,从而保管仓储物的代位物。由此若该仓单已经设质,则该权利质权仍存在于该代位物上;如果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没有提取仓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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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现实交付之动产,当事人完全可以另选择抵押的方式设定担保。得依指示交付方式设定质权的“传统”做法,已无实际价值,完全可予废弃。第四,允许以指示交付的方式 交付于质权人为必要,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倒为不必;以无记名股票设定权利质权的,则应以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为公示方法;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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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七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八章留置权第五编占有第十九章占有附则第一编总则 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0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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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七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八章留置权第五编占有第十九章占有附则第一编总则 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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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 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本法第十六章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第二节权利质权 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78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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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所有权人自主行使或授权而产生,派生于不动产所有权。 设定方式严格性 与其他权利质押设定方式一样,不动产收益权质押也是依双方当事人法律行为所设定,但在 实践操作效率化。{6} 最后,不动产收益权具有可预测的稳定的收益来源,更为符合权利质权标的的要件。在实际运作中,设置担保物权,只要能够运用一定的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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