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此类物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适用善意取得时是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而不是动产善意取得。 ②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的物,这是指国家法律禁止流通或者 规定遗失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我对此认为应当具体分析:首先,转让遗失物与转让赃物在性质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尽管销赃与非法占有遗失物都构成犯罪,但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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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的必要条件。德国法上土地物权变动的发生须有双重要件构成,即当事人的物权意思表示加上土地登记簿的登记的这个外在的客观事实。通说认为,物权公示具有 取得”制度。德国法承认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的可能性,但此种取得必须依据一个外部的标记,这个标记在动产物权中是占有,在不动产物权中就是土地登记簿之登记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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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所有权的善意取得没有完整的规定。在传统 的善意取得理论中,善意取得的财产仅适用于动产,而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 的不动产则不适用善意取得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不能仅以登记的公信力为要件,而应当 符合善意取得的全部构成要件,即受让人受让股权时为善意、转让的股权为 有偿并价格合理、转让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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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采用这种立法模式。 ○2德国主义。既登记是在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外的法定形式,是不动产物权契约成立或生效要件。德国民法采用,又称为形式主义。此种立法例严格区分 取得。在我国,没有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故丙对A不能主张善意取得。 4、乙对A无处分权,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获得利益,乙构成不当得利,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46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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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的意思表示。该种交易行为还应为合法有效的有偿行为。对于无偿的交易行为,笔者认为不能构成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交易行为。因为在无偿交易行为情况下,物权 而与陈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是符合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李某应当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原告张某不得主张两被告之间的房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5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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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的意思表示。该种交易行为还应为合法有效的有偿行为。对于无偿的交易行为,笔者认为不能构成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交易行为。因为在无偿交易行为情况下,物权 而与陈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是符合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李某应当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原告张某不得主张两被告之间的房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12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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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制度的有关问题。一、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依通说,动产善意取得以让与人的占有和受让人的善意为两大基本构成要件(注:王泽鉴著:《民法物权》 。最后,就不动产物权而言,能否发生善意取得?我们主张:善意取得的适用空间应局限于动产交易之中。不动产物权因以登记为公示及变动要件,因而不存在无所有人或无处分权人处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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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种不同的模式: (1)法国主义。即登记不是不动产物权变动契约的成立或者生效要件,变动仅须当事人之意思表示已足,是否登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若登记则仅产生对抗 善意取得。在我国,没有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故丙对A不能主张善意取得。 4、乙对A无处分权,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获得利益,乙构成不当得利,甲、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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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制度向让与人请求损害赔偿。其三,让与人处分原所有人动产所取得的对价,构成不当得利,原所有人可依不当得利制度向让与人请求返还。[6] 提出自己不知或者不应知交易瑕疵的善意抗辩。这一点已经成为不动产物权法公认的原则。故在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后,善意取得的原理以及规则在不动产法领域已经无法适用 3.动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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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制度向让与人请求损害赔偿。其三,让与人处分原所有人动产所取得的对价,构成不当得利,原所有人可依不当得利制度向让与人请求返还。[6] 提出自己不知或者不应知交易瑕疵的善意抗辩。这一点已经成为不动产物权法公认的原则。故在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后,善意取得的原理以及规则在不动产法领域已经无法适用…… 3.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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