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过错移转风险,实为违约移转风险,与过错无关。 2.强制性不同 法律是强制性行为规范。合同是按当事人意志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为法律所确认,也具有法律的 ,但侵权责任法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保障行为自由。在历史上,侵权法最早实行加害原则即客观原则,凡是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的侵权法无法保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32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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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协议而直接适用),它们设计是为了保护弱者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还有就是与合同的成立相联系的规则。在婚姻家庭关系领域,也是在当事人之间实现正义而不 在每一个国家都能找到这样的规则,并且适用于比以前更多的法律行为,他们不但包含形式问题而且还包含实质问题。 1.遗嘱(有利于遗嘱的效力) 有利于遗嘱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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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解除,不限于违约解除,也包括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解除,还有不以违约作为解除权产生条件的约定解除,以及协议解除。在后三种场合,允许 裁判合同解除,笔者认为,法院、仲裁机构无权依职权裁判合同解除,不发生诉争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其次辨析这样的意见:守约方一直未向违约方发出解除通知,现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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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这种观点也是把一切人作为义务人的,但义务人是不具体的。 笔者基本接受第二种观点,倾向于这样的表述: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权利主体以外的所有的人 权的对抗效力,是不得侵犯,是要求义务人不行为;相对权的对抗效力,是请求给付。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依债权请求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标的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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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救济权,援引法律规定,需要到原权利规范的所在去寻觅。其二,救济权并非一律可以成为民事责任制度的内容,如上文提到的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等情况下的返还 对物权的保护都按侵权行为处理,这样的立法设计的好处是能够克服侵权行为之债的封闭性的缺点,便于增加侵权责任形式,有利于对物权等绝对权和其他民事权益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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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二者进行区别研究,关系到优先权与我国现行物权法律体系的融合性,甚为必要。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 的效力也不同于日本,既有留置效力,又有优先受偿效力。所以,在我国这样的立法背景下,很多法国和日本的优先权类型,在我国已经通过留置权加以解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4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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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过错移转风险,实为违约移转风险,与过错无关。 2.强制性不同 法律是强制性行为规范。合同是按当事人意志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为法律所确认,也具有法律的 ,但侵权责任法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保障行为自由。在历史上,侵权法最早实行加害原则即客观原则,凡是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的侵权法无法保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4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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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就会发生在具体案件中。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显然不具有这样的特征,显然不是一般的法律规范。 物权法基本原则既然不是法律规范,那么,其强制性或者说其填补 法国法,有时还有英美法。这种不完整会给中国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带来损害,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下的登记是公示方式吗? 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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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更是万分复杂,更须要建立概念和原则[1],此言可谓表达了法律概念的基本作用和价值。正是在这样的认识指引下,更在19世纪形成了注重逻辑和形式理性的概念 ,最终又要回到究竟何者为法律效力来源的初始问题。一者认为是行为人的内心法效意思,一者认为是外部表示行为,还有认为意思表示之效力基础,非仅在于意思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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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属于特别法,它只适用于法律行为中的合同,而民法通则的规定属于一般法,它适用于包括合同在内的一切法律行为。经过这样的分析之后,按照特别法优先适用 、公平正义、分辨善恶、保护弱者、国家政策、市场秩序、社会稳定,还有法律的权威。 以近年各地法院审理的所谓宅基地买卖案件为例。出卖人以违反宅基地禁止买卖的法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2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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