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执业行为,维护商标代理法律服务秩序,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工商总局、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先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工商行政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一)结算申请书,载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等;(二)该所已上报商标局和商评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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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被告于2009年1月4日向原告发出告知函称:原告提供的变更印鉴业务手续不全,未能提供原印鉴卡片,且公司另两名股东向被告说明原预留印鉴中 身份证及预留印鉴卡片违反了双方协议约定,其辩称本院不予采信。《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单位客户申请更换预留个人签章,可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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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系金融服务机构,其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规定》的指引下设计了牡丹信用卡,系合法的金融经营项目。被告自愿 ,合计34463.47元。(后期利息及费用计算至还款之日止,具体数额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出具的对帐单数额为准)本案案件受理费662元,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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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 委托代理人赵相杰,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住所地,郑州市西大街216号。 负责人李立忠,该办事处 期限3个月,月利率8.64‰;1993年10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周口业务代理处签定021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0元,借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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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以下简称经七路工行)、原审第三人北京市京西科技实业总公司(以下 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备案,但不属于私刻或伪造公章。其以双榆树证券部名义与工行信托办所签合同,不存在超越职权问题,京华公司应当依当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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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医院的住院医疗费,原工行澄迈支行均予以报销。原工行澄迈支行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于1997年3月14日下发的工银琼发(1997)50号文件《关于 认为:上诉人黄小明无故未参加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混岗代办员业务培训考试,原工行澄迈支行将其清退,是符合企业职工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黄小明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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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对持卡人因使用牡丹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而透支限额仅是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约定,其履行依靠持卡人的信用,牡丹信用卡设置保证人制度的目的 被上诉人张秀云所签订的领用牡丹卡协议依法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持卡人王伟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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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13层“武汉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邮件查单》显示“华信管理收发章收”。此外,1998年12月17日华信公司在给国通支行回执 国际业务部虽不具备独立经营主体资格,但其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的内设职能机构,承担该行的外币存贷款业务的职责,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已经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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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13层“武汉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邮件查单》显示“华信管理收发章收”。此外,1998年12月17日华信公司在给国通支行回执 国际业务部虽不具备独立经营主体资格,但其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的内设职能机构,承担该行的外币存贷款业务的职责,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已经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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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13层“武汉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邮件查单》显示“华信管理收发章收”。此外,1998年12月17日华信公司在给国通支行回执 国际业务部虽不具备独立经营主体资格,但其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的内设职能机构,承担该行的外币存贷款业务的职责,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已经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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