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受托人占有说)。与上述观点不同的区别说则认为,包装物的整体归受托人占有,而其中的内容仍然属于委托人占有,即将包装物整体和内容物 主观联系,不能评价为一个盗窃行为。 因此,主张从整体考察的角度出发,将被害人杀死之后,产生取财意思而拿走财物的场合考虑为盗窃罪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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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受托人占有说)。与上述观点不同的区别说则认为,包装物的整体归受托人占有,而其中的内容仍然属于委托人占有,即将包装物整体和内容物 主观联系,不能评价为一个盗窃行为。 因此,主张从整体考察的角度出发,将被害人杀死之后,产生取财意思而拿走财物的场合考虑为盗窃罪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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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由于在日本财产性利益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为防止将上述规定理解为注意规定后导致处罚范围扩大到利益盗窃行为,多数学者对上述规定持谨慎态度是可以 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也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那么,就会发现,这种行为与强奸罪的法益侵害性存在重大区别,即上述行为只是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强奸罪侵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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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结果犯只能有一种犯罪未遂形态,不可能有两种犯罪未遂形态共存;若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定信用卡诈骗罪,上述矛盾即可迎刃而解。最后《,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罪章中的 这种拟制规定,是因为这两种行为在法益上没有明显区别。[22]而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与盗窃罪所侵害的法益有明显的区别。对于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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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2、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罪区别开来。这里所指的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主要指偷窃共同生活的近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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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盗窃和抢夺是两个不同的犯罪,如果取消了盗窃罪的秘密性,将使盗窃罪与抢夺罪无法区分。因为盗窃与抢夺,从行为要素上来分析,都是一种单纯的取财 秘密性? 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争议。例如张明楷教授指出,这种观点混淆了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的区别。既然是自认为,就意味着秘密是主观认识内容,而不是客观要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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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当将信用卡信息资料与实体形式的信用卡、公民个人信息相区别。例如,《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不 、存取现金等功能,因而其实际上并不属于信用卡。行为人以此为对象的盗窃行为,既不会造成任何层面上的财产利益损害,也不会直接影响金融管理秩序,故而实际上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04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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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00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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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9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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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盗窃罪与毁弃、隐匿型财产犯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排除了原占有人的占有,它们的区别只能借助于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来进行;其三,从限定盗窃罪处罚范围 幹人认为刑法典中将毁弃、隐匿罪放在财产犯罪的最后一章,其法定刑与盗窃罪等领得罪相比要轻。毁弃对方的财物与盗窃等行为相比也可能存在不法、责任非常重大的情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0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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