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真正的自然权利是允许一个人基于自己的劳动占有和使用他劳动所及的物品,并且这种占有不能超过理性和自然法所要求的限度(亦即不能浪费),对此他说 征地行为是否必须基于公共利益,而在于征地应否成为农地转用的唯一途径,这就又回到了之前的问题上国家垄断一级土地市场是否正当,我也已经提出:垄断是现实市场中产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5498.html -
了解详情
。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出资人将财产投资到一个企业中去,都不存在将财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企业的问题,而仅仅是数个投资者将财产聚集在一起,并形成企业资产这一共有 一是股权的权能不能像实物所有权那样表现为对特定的物的直接占有和使用,只是对公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财产的支配和控制,具体表现为表决、收益、知情、取回剩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3020.html -
了解详情
被夺占有之诉而言,所有权是一个可以被悬置的问题,而只要有人被不公正和未经审判地剥夺了土地占有,就是破坏了国王的秩序,国王就要予以干预,同时也就是对被 财产。 亨利二世并未到此止步。他还采用了其他方法节制领主法院的管辖权。首先是命令所有关于土地的诉讼,都必须有王室令状才能开始。理由仍然是国王对于土地和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7903.html -
了解详情
)。《俄罗斯民法典》对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规定也颇为独特。[55]表面上看来,第274条第1款是以法定地役权的方式来调整土地使用的相邻关系问题,但是,该条第3 是有偿的。同时,《俄罗斯民法典》第262条第2款关于土地自由通过权的规定,是相邻关系的典型规范,也与法定地役权无关。综上,从立法形式上观察,罗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8896.html -
了解详情
如果一个行为人长期、持续、和平、公然地使用他人的知识财产,他取得使用权似乎并不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然而,在取得时效的适应范围是否包括知识产权上,学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24页。 [15]有学者认为,德国法之关于土地所有人的时效取得实乃登记时效取得制度。参见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910.html -
了解详情
所有权以外的权利(如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均可称为无形财产。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界定无形财产。我们认为,虽然可以从不同角度称某种客体或某种权利为无形 种对人权,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使其获得租赁物使用权。但租赁人对于房屋的占有和使用又具有物权性。[37] 另外,在很多情况下,两种权利并不存在根本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895.html -
了解详情
一世纪》以及朱镕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页44. [6]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三联书店1995年 条规定:农地使用权,是指以种植、养殖、畜牧等农业目的,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王利明稿第271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806.html -
了解详情
问题。因而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的物权化不属于物权法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关于集体所有,物权法仅应当仅确认和规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而不再涉及其他集体所有。 就农村土地 种: (1)矿地使用权:指矿业权人基于矿业权而依法取得的对矿区土地有期限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2)荒地使用权:指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取得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592.html -
了解详情
是明确的,不存在主体不明确和模糊的问题。问题在于,依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虽然属于农村集体,但究竟何为农村集体,即农村集体 来写成条文即可,不存在需要先解决某一问题以后才可以规定另一制度的问题。尽管如此,仍有下列各点值得说明: 第一,占有究竟为事实状态抑或为权利?对此,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22.html -
了解详情
是明确的,不存在主体不明确和模糊的问题。问题在于,依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虽然属于农村集体,但究竟何为农村集体,即农村集体 来写成条文即可,不存在需要先解决某一问题以后才可以规定另一制度的问题。尽管如此,仍有下列各点值得说明: 第一,占有究竟为事实状态抑或为权利?对此,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2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