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 种观点的理由与分析 1.新法优于旧法。在法学理论中,为了解决法律之间的效力冲突主要有以下原则:(1) 特别法优先原则;(2) 新法优先原则;(3) 实体法优先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546.html -
了解详情
介入其中。 侵权请求权范式主张维持《民法通则》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形式,不规定物权请求权,即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作为侵权责任形式,规定在 种归责原则的适用,最终影响法律内部的和谐。因此,基于物权的特殊性,把物权效力之一的物权请求权单列出来,配合民事责任的运用,使它们相得益彰,共同完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760.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 种观点的理由与分析 1.新法优于旧法。在法学理论中,为了解决法律之间的效力冲突主要有以下原则:(1)特别法优先原则;(2)新法优先原则;(3)实体法优先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103.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 种观点的理由与分析 1、新法优于旧法。在法学理论中,为了解决法律之间的效力冲突主要有以下原则:(1)特别法优先原则;(2)新法优先原则;(3)实体法优先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039.html -
了解详情
说”。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农地承包权的概念可以继续保留,并赋予其物权效力。这样,既有利于农村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又能体现我国农村土地 利明。物权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12]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3]我妻荣。日本物权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44.html -
了解详情
说。此说主张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涵括集体土地上的各种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农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者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企业用地 而承认集体土地使用权者的处分权(抵押设定权),则是赋予集体土地使用权物权效力的必然结果。其次,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与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基本生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55.html -
了解详情
这类抵押合同有效,但因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故而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笔者即持这种观点。笔者归纳的主要理由如下:①基于第一种观点所表述的 设定有效,则三大原则缺一不可。尽管担保法实施前民法通则等法律尚未规定不动产抵押权属于物权性质,但物权法基本理论早已存在,并早已在法学界、司法界形成了较多共识。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23.html -
了解详情
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就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相区分的原则。换句话说,不动产物权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至于所签订合同最后能否履行,标的物能否办理物权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故本案中原告关于房屋所有权尚未进行变更登记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1962.html -
了解详情
对物权法定原则曾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物权法定作为一条原则是对的,但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的就不具有物权效力,限制太严,应开个口子,以适应实践 ,物权制度属于民事基本制度。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民事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且,物权不同于债权,债权的权利义务发生在当事人之间,遵循自愿原则,具体内容是由当事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6539.html -
了解详情
变更一般无需再经过主管部门的许可,但登记仍为必要。当然,由于渔业权具有物权效力,故主管机关不得任意对其加以变更或消灭。 前述第二种养殖权的变更应 的权利依据,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管理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明确了渔业权的物权属性,有利于加强渔民利益的保护;最后,把渔业权纳入物权法,可以使渔业资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871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