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第三人向质权人承认他为质权人持有货物。虽然质押不以直接占有为要件,但是以占有改定的方法设定质押是不允许的,只能以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设定 的调查以确定其是否有权处分当物,否则是极不经济的。如果承认当铺质权的善意取得,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交易的安全,而且也有利于当铺权益的保障。(2)对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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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疑问进行探究从而提出一孔之见,以求教于学界前辈及同仁。当然,为了和善意取得制度[1]保持联系,本文的租赁物仅限于动产。二、保护原出租人利益-限制转租 第342页。著者认为,讨论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时可准用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之规定。[9]有人认为,对恶意无权处分人适用民事制裁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可以预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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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破坏市场经济的存在基础。假设市场主体不愿意付出调查成本,在动产的所有与占有的分离成为常态,在不动产登记簿公示的权利状态与实际的权利状态不一致 可以得出结论,我国未来物权立法应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物权变动中的交易安全。 小结 必须承认,民法学者讨论价值判断问题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0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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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破坏市场经济的存在基础。假设市场主体不愿意付出调查成本,在动产的所有与占有的分离成为常态,在不动产登记簿公示的权利状态与实际的权利状态不一致 可以得出结论,我国未来物权立法应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物权变动中的交易安全。 小结 必须承认,民法学者讨论价值判断问题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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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主张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同时,对其它买受人给予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有人认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保护没有物上请求权保护更充分有力。实际上,这两种保护在 一定的形式,以及交付行为的具体形态诸如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等,则应当属于交付行为制度本身的内容,本文将不作赘述。 综上所述,由于以往只在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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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而在动产交易中,现实的交付也最具有表征性和公信力,至于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或返还请求权的让与,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交付,虽然方式简便,但不能充分 认识,徒使法律关系复杂化,对出卖人显失公平,其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已经被善意取得制度所代替,我国物权法不宜采之。 以上通过对物权法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分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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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支票。所以在我国无记名支票可以用单纯交付的方法设质,但该交付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为之。? (2)记名证券质权的设定? 记名证券是指在证券上记明特定 有瑕疵,在权利质为权利瑕疵。如权利归属或权利负担有争议但不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的情况。我国法应该将其纳入质权担保的范围。? (3)质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70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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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而在动产交易中,现实的交付也最具有表征性和公信力,至于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或返还请求权的让与,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交付,虽然方式简便,但不能充分 认识,徒使法律关系复杂化,对出卖人显失公平,其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已经被善意取得制度所代替,我国物权法不宜采之。 以上通过对物权法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分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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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承认无记名支票。所以在我国无记名支票可以用单纯交付的方法设质,但该交付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为之。 (2)记名证券质权的设定 记名证券是指在证券上记明特定的 物隐有瑕疵, 在权利质为权利瑕疵。如权利归属或权利负担有争议但不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的情况。(注:有学者认为此瑕疵必须是出质人出质时因过失而不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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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的交付,质权就不能成立。在一般情况下,仓单应交付给质权人,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交付给第三人占有,但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由出质人仍占有仓单。出质人 为质权,而非为仓储物的所有权。故而因质权人原因而致仓单丢失或者为其他第三人善意取得,就会使出质人受到损害,因此,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单的义务。至于后者,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05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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