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绝对排他效力,将权利人享有物权状态公布于众,保护权利人享有物权的正当性从而防止他人任意侵犯,因而维护财产静态安全的功能。同时法律上交易上安全的维护有赖于建立 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及公然占有者。” [9] 至于不动产,学者认为不动产被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真正所有人非经涂销登记人的名义登记,不得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416.html -
了解详情
是否取得处分权。(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200)但是无权处分制度并没有具体规定,权利人的追认权是否可以对抗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的第 的优先适用问题。 ?所谓时效取得制度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和平、公然、连续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制度。时效取得制度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365.html -
了解详情
首先,从《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合同立法的本意就是将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认定为无效,而将其事后取得处分权或者 经过权利人 时效”本身便是一个伪命题。因此,“取得时效 说”并不可取。除此之外,学者还从“占有的效力”、“法律的特别规定”等诸多方面来探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提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0346.html -
了解详情
首先,从《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合同立法的本意就是将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认定为无效,而将其事后取得处分权或者 经过权利人 时效”本身便是一个伪命题。因此,“取得时效 说”并不可取。除此之外,学者还从“占有的效力”、“法律的特别规定”等诸多方面来探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提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0098.html -
了解详情
即通过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状态和客观损害后果来综合判断,即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具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主观过错,同时权利主体行使权利的行为客观上已经或 获得占有,都不影响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考虑到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理,“无权占有”是消极事实,提起诉讼的一方不负举证责任;如果另一方抗辩其为有权占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6277.html -
了解详情
的价值衡量问题。我国学界通说认为,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于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交付于买受人后,如买受人取得 .law-lib.com/lw/no=1218 [2]少说学者认为善意取得渊源于罗马法上的善意占有人制度。参见王利民:《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7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18.html -
了解详情
或他人名义为房地产登记、共有的不动产只以一人的名义进行登记等情况) 或者现实占有他人的动产(如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及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受人占有 制度中,亦不失为立法上的一种可行选择,并无明显不妥[16]。2. 善意取得制度在无权处分其他物权情况下的适用。国外立法上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外,通常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2950.html -
了解详情
财产和损坏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所谓损坏,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损失。 一、侵害财产权概述 (一 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45146页。 [22] 我国《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692.html -
了解详情
或他人名义为房地产登记、共有的不动产只以一人的名义进行登记等情况) 或者现实占有他人的动产(如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及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受人占有他人 中,亦不失为立法上的一种可行选择,并无明显不妥[16]. 2. 善意取得制度在无权处分其他物权情况下的适用。国外立法上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外,通常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64.html -
了解详情
却继承了第一个缺陷,扩展了第二个缺陷。因为不管是基于有权占有人还是无权占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都可能会有造成所有人遗失该标的物的情形发生。从王泽 敏:“论遗失物之拾得”,《山西大学学报》1997年第二期。10.陈兴良:“非法占有他人遗忘在特定场所之财物的定性”,《法学前沿》(第一辑),北京:法律出版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3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