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中心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旭,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临颍县支行。 负责人:陈永兵,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 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书查明:2000年至2006年期间,宋自民利用担任三家店邮政支局代办员的便利,采用吸收储户存款不入帐,给储户开具存款凭条、存款凭单 ...
//www.110.com/panli/panli_150318.html -
了解详情
援助中心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旭,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临颍县支行。 负责人:陈永兵,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 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书查明:2000年至2006年期间,宋自民利用担任三家店邮政支局代办员的便利,采用吸收储户存款不入帐,给储户开具存款凭条、存款凭单 ...
//www.110.com/panli/panli_150310.html -
了解详情
援助中心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旭,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临颍县支行。 负责人:陈永兵,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 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书查明:2000年至2006年期间,宋自民利用担任三家店邮政支局代办员的便利,采用吸收储户存款不入帐,给储户开具存款凭条、存款凭单 ...
//www.110.com/panli/panli_150285.html -
了解详情
援助中心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旭,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临颍县支行。 负责人:陈永兵,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 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书查明:2000年至2006年期间,宋自民利用担任三家店邮政支局代办员的便利,采用吸收储户存款不入帐,给储户开具存款凭条、存款凭单 ...
//www.110.com/panli/panli_150219.html -
了解详情
,借期为12个月。原告与劳文林、罗荣英签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450122301311000544。签订合同当日原告已将 诉讼并已向该所支付代理费用2200元。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 ...
//www.110.com/panli/panli_48172535.html -
了解详情
为被告吴永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12年5月17日,本院依法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分行查询户名为吴永梅、开户机构为350322010、帐 元,但同时吴永梅又用存折取出人民币44550元,剩下余款人民币6050元同日被银行扣回,致吴永梅没有还清借款,结至2011年10月19日,被告 ...
//www.110.com/panli/panli_47093875.html -
了解详情
无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钟家村支行未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46963429.html -
了解详情
新忠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邮政银行祁阳县支行诉称,联保人唐伟、汪丹丹、伍新忠、周锡武于 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唐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祁阳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84015.47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及罚息计算至 ...
//www.110.com/panli/panli_45709023.html -
了解详情
一份,欲证明被告杨玉顺的主体资格。2、2012年1月30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凭条一份,欲证明其于上述日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人民币900元。原告 杨玉顺与原告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杨玉顺向原告仙游储蓄银行借款人民币5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9月27日起至2011年9月27日 ...
//www.110.com/panli/panli_43855902.html -
了解详情
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林国太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秀屿支行的委托代理人陈为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肖玉顺截止2011年12月19日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莆田秀屿支行借款人民币20385.84元及利息人民币3866.84元 ...
//www.110.com/panli/panli_4354507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