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十四章地役权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4943.html -
了解详情
对世性效力的来源有如下几种:(1)初始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权是通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生效设立,但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后,法律规定政府要登记造册 下面逐一讨论该登记的效力: 首先,《物权法》第155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土地管理法》第12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291.html -
了解详情
看,这片土地是集体成员共同的祖传财产。此外,农村居民一旦将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那么在该使用权存续期间内,他就不能再无偿获得另一块宅基地。 应限于国有农场,股份制农业公司、合伙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通过订立合同有偿获得使用权。第X+1章第二节是关于集体土地设立农地使用权的特殊规定。第X+2章应当将现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175.html -
了解详情
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十四章地役权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 ...
//www.110.com/fagui/law_7407.html -
了解详情
,我来介绍德国学者在物权法研讨会上的意见。 第一,抵押合同,所有权转让行为,究竟是债权合同还是物权合同? 德国学者认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问题可以举一个 ,提出的意见是:在物权法中制订用益物权体系,应当设立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空间利用权、特许物权等七种用益物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822.html -
了解详情
建设一直是围扰农村土地改革的一大难题。虽然我国《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设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但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则授权土地管理法等 未经登记,不生效力。但是物权法之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须登记即生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也无须登记依审批即可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364.html -
了解详情
建设一直是围扰农村土地改革的一大难题。虽然我国《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设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但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则授权土地管理法等 未经登记,不生效力。但是物权法之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须登记即生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也无须登记依审批即可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0305.html -
了解详情
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 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十二、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使用证是指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424.html -
了解详情
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三)关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私有房屋和“小产权房”的效力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一项用益物权,与 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问题上作出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规范,而非针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性规范和强制性规定,因此,依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4723.html -
了解详情
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后,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必须履行原出让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五章 农村集体或个人使用土地管理第四十八条 建成的公共设施与规划没有矛盾的,免予处罚。本村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受让农村宅基地,其所签订合同一律无效,不予登记发证。第六十七条 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原批准 ...
//www.110.com/fagui/law_28102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