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被撤销,仅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2、债务人实施了违约行为。发生违约行为,才导致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种责任的竞合就无从谈起。 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均衡。 四、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都属于民事责任,二者的竞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但二者存在一系列的差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2488.html -
了解详情
侵权责任,所以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连同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等共同构成民事责任体系。换句话说,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保证合同无效而对主债权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㈣无效保证责任与(有效)保证责任的区别 ①责任性质不同。保证责任属于合同责任,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对被保证人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209.html -
了解详情
或被撤销,仅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2、债务人实施了违约行为。发生违约行为,才导致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种责任的竞合就无从谈起。 的处理方式,以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均衡。 四、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都属于民事责任,二者的竞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但二者存在一系列的差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171.html -
了解详情
的理由。但是,从法学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看,应当注重义务与权利的密切联系,注重义务与责任的区别。通常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辅相成,有权利就有义务。在一项法律关系 模式,既要借鉴,又要变革,这样才能构建科学的债的观念,为构建科学的债法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为契约,缔约过失、后契约义务、单方允诺、悬偿、公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4148.html -
了解详情
的,让与人(无权处分人) 可以向其主张支付价金或追究其违约责任[14].与此相应,善意取得发生后,如果标的物存在瑕疵,受让人亦有权依转让合同而要求让与 非为善意的,则可能会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缘由而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成立,通常其只能够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且难以得到全部赔偿(因为其自身也有过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64.html -
了解详情
价款,因此,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对于出卖人并不构成不当得利。与此同时,缔约过失责任为赔偿责任,买受人价款的支付并非基于某种过错,亦非对出卖人遭受不法损害的损失赔偿) ,买受人得根据不动产登记之公信力获得保护。在其他情形,善意买受人有权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为恶意而买受人亦为恶意,买卖合同无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62.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法之间的分工;在一些场合混淆了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之间的区别,使其倡导的区分两者、贯彻义务—责任逻辑关系的努力被抵销大部;在许多情况下违反了请求权 责任,那么赔偿损失是属于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还是独立的第三种责任?[9]颇伤脑筋,难以断言。 6.它对善意和过失之间的关系理解有误,例如,所谓“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873.html -
了解详情
特殊制度。{1}799 当然,在当代法国法上,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基本上仍然是界限清晰的,其区别仍然醒目:第一,侵权责任(无论是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不得预先通过合同 侵权责任场合下,并无不同。在违约责任场合,它指的是违约人在缔约时对损害类型的预见;在侵权责任场合,它指的是不法行为人在侵权时对损害类型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3209.html -
了解详情
。其次,在古典契约法下,市场主体在缔约阶段的权利仅能通过缔约过失责任予以保护,而这在实务中早已被证明是不够的。预约,作为规制当事人在缔约阶段权利 两相结合,照顾到了主客观两个方面,也就能涵盖实务中名目繁多的各种预约。 二、预约的违约责任 预约的违约责任与预约的效力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062.html -
了解详情
和实务上的不便之外,并无实际意义。 而且,从这两种责任的具体内容来看,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固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雇员和工作人员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免责。例如,德国判例中发展出了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上的注意义务、附保护第三人利益契约的理论。根据该理论,雇主对拟与之缔约的第三人负有保护义务,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130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