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观点。理由是《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 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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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共有物有分管契约或者管理契约的情形,如认为分管契约或共有不动产的管理契约的内容明示或默示一定期间内不得分割,则在此相当期间内,应不准共有人提起 之,实质变更、重大改良以及处分须得全体共有人同意。在我国台湾地区,依据其所谓的“民法”第819条、第820条的规定,对于共有物的简易修缮以及其他保存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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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 分担。其中共有人之一人支付管理费用的,超过其份额所应分担的部分,对其他共有人得按其各应分担的份额请求偿还。专属管理的费用超出自己份额的,也可以向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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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提出的返还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诉讼主张。换言之,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隐名共有状态下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问题将成为无可回避的争议焦点。笔者认为,A公司对何 ,构成无权处分。《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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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案所争议房屋一楼属于 原告 谢某 与被告 李某的三 子 合法共有财产。 原告 谢某 与被告 李某 及其 三 子于2008 年 7 月共同出资建成 三 一楼,属于无效行为。 按照《物权法》第 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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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此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认为,政府除了要落实房产共有人的登记制度以及加强对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中介的监管,还要统一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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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所指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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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是否对当事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来决定其是否能够作为应当同等的条件。例如,共有人因出国定居或治疗疾病等原因急需买方以现款方式付清全部价款,如此时优先购买权 即在于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共有人多数决定原则。该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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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系争房屋属于兄弟二人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远远超过三分之二,因此他是享有处分权的。 张云峰即使知道该房屋是兄弟二人共有,但他是在于强有处分权的情形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该合同是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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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因房屋的共有人不知道房屋出售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引发的争议。表面看,似乎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应该属于无效行为,实际上,并不能简单地这样判断。关于出售共有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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