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或者单位采取罚款措施时,应当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第五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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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或者单位采取罚款措施时,应当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第五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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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或者单位采取罚款措施时,应当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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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或者单位采取罚款措施时,应当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第五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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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也没有什么相似之处。 第四,执行权、执行行为与审判权、审判行为的性质不同,即前者一般并不被认为是纯粹的司法权和司法行为。 第五,作为执行根据的 程序与《民事诉讼法》之分立 破产程序(或称破产法)在传统上是指破产清算程序,即当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之申请,对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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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查封的各种限制,包括查封标的物价值的限制、查封标的物范围的限制、实施查封时间的限制以及无益查封的禁止等。第四,要对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禁止重复 解释文稿,还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比如,关于拍卖的性质就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执行中的拍卖是民法上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应该适用拍卖法来调整;有人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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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不能或不愿去调查,根据《证据规定》,法院不应主动介入这些证据的调查。 我们认为,最高法院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民事诉讼法》对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 还没有届满,当事人可以提出任何证据,因此该证据即不受第41条的约束,该证据的性质就不是为了反驳对方的证据而提出的。我们可以将其称作新提交的证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7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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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查封的各种限制,包括查封标的物价值的限制、查封标的物范围的限制、实施查封时间的限制以及无益查封的禁止等。第四,要对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禁止重复 解释文稿,还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比如,关于拍卖的性质就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执行中的拍卖是民法上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应该适用拍卖法来调整;有人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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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无论是从该法所表达的诉讼体制看还是从各种具体制度的设计来看,都显露着一种明显的滞后性。显然,这样一部《民事诉讼法》已经不能适应我国解决民事纠纷 意见可以称为分离论。分离论的主要根据是使《民事诉讼法》单纯化,使其名实相符。非讼程序所处理的案件因为在性质上不同于民事争议案件,所以在适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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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执行行为与审判权、审判行为的性质不同,即前者一般并不被认为是纯粹的司法权和司法行为。 第五,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并不仅仅限于法院所制作 程序与《民事诉讼法》之分立 破产程序(或称破产法)在传统上是指破产清算程序,即当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之申请,对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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