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自然法是法的实体和规定性,其内容是意志自由;而实在法是法的体系,其内容是实现了的自由的王国,是从精神自身产生出来的、 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因此,对法律规范的研究是法学研究的一般形式,即在法律之中研究法,由此形成法理学。价值是法的本源,对法的价值的研究是在法律之上研究法,由此形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4363.html -
了解详情
、公平与正义、生存与发展等内容,法律的内在紧张也可能来自于这些价值相互冲突与平衡的关系之中。 卓泽渊认为,法的价值目标包括生命、自由、平等、人权、秩序、 -630) 杨震概括出的法的价值目标包括秩序、正义、公平、自由、效率、安全、生存与发展等。他认为,由于这些价值目标有各自的内涵和规定性,当它们由观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0417.html -
了解详情
理论精华的结果,而且必须具有实践理性的内在结构即它必须符合司法判决的基本思维。 法律解释源于一般法正义与个别法正义的紧张:一般法正义是指由立法者确立的体现 要在司法过程中得到实施并实现法律正义,合法性的要求永远是不可逃避的:法治不仅要求判决是正当的(这是法治的价值的要求),而且要求从成文法向判决的转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7054.html -
了解详情
法”就可以实现的。应该把遵循法律与遵循法治严格地区分开来。法治的规诫是法治之为法治的规定性,是法治的普适要素。综采诸说而损益之39,我们可以把法治的 为支撑的。也就是说,法治本身在价值上并非全然中立。富勒认为,他所说的以前述八项规诫为内容的法律的“内在之德”,作为“程序自然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立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059.html -
了解详情
财产要素的讨论即清晰地反映出这一点。 法国民法典是将人的伦理价值认作人的内在要素的。虽然在1994年通过第94-653号民法典修正法律中明确表示了对于人的身体 价值的范围今日业已超越人之本体而及于人的外部领域的情况下,侵权法对于人的价值的保护必须建立在界定“人我自由之界限”的基础之上。而这种自由的界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268.html -
了解详情
法”就可以实现的。应该把遵循法律与遵循法治严格地区分开来。法治的规诫是法治之为法治的规定性,是法治的普适要素。综采诸说而损益之16,我们可以把法治的 为支撑的。也就是说,法治本身在价值上并非全然中立。富勒认为,他所说的以前述八项规诫为内容的法律的“内在之德”,作为“程序自然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立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10.html -
了解详情
如前文所述,如果说德国民法拒绝承认人对于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自由享有权利是由于这些伦理价值被看成是人的内在要素的话,那么法律赋予人在其姓名上有权利之 伦理价值的范围今日业已超越人之本体而及于人的外部领域的情况下,侵权法对于人的价值的保护必须建立在界定人我自由之界限的基础之上。而这种自由的界限的划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730.html -
了解详情
界定人的自由的外部空间,以及与他人自由之间的界限。后者则是一种内敛性的法律保护,旨在维护人之本体的内在完整性。只有在前一种情况下,才会有权利的存在。正 ,根源于近代的自然法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的哲学思想。理性主义哲学下,人在被赋予理性的属性后,其进而又根据这一属性的要求,判断出的人的价值的应然状态。因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128.html -
了解详情
它们来实现社会动员和整合,从而导致现代化。可见,这种否定是人类社会法制运动有机发展过程的一次飞跃。 法制现代化的内在规定性涵摄了法制作为社会生活重要层面的 2)法制现代化是历史性转化。 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过程,是人治型的价值向法治型的价值的变革过程。从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7778.html -
了解详情
它们来实现社会动员和整合,从而导致现代化。可见,这种否定是人类社会法制运动有机发展过程的一次飞跃。 法制现代化的内在规定性涵摄了法制作为社会生活重要层面的 2)法制现代化是历史性转化。 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过程,是人治型的价值向法治型的价值的变革过程。从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65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