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实害前移至规制风险,从而实现法益的周延保护;主张弱化因果关系理论,强调客观的风险而非因果关系才是归责的基础,客观的类型化的要件的实现才是归责 ,从而实现预防社会公众犯罪的功利目的。而预备犯的分则立法化、持有形态犯罪的处罚、不作为犯方式的转向处罚等都是风险刑法常用的技术。{3} (二)安全刑法 伴随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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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却又可以出于流氓动机呢?之所以出现这些难以甚至不能回答的问题,显然是因为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所提出的作为区分标准的流氓动机,缺乏法律根据。事实上,随意殴打 (视对方次日是否交付成立抢劫既遂与未遂)。另一方面,如果不能肯定上述因果关系,即使当场取得财物,也不能认定为强取财物。例如,实施的暴力、胁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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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的论述。我国刑法在理论与实践上都趋向于不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影响刑事责任,坚持不知法不免责的原则,符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法律既然作为一种生活规则 认为,认定这些认识错误的刑事责任问题,只要看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基本部分有认识即可,而不要求行为人对因果关系发展的具体样态有明确认识。笔者认为对这种认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49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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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却又可以出于流氓动机呢?之所以出现这些难以甚至不能回答的问题,显然是因为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所提出的作为区分标准的流氓动机,缺乏法律根据。事实上,随意殴打 (视对方次日是否交付成立抢劫既遂与未遂)。另一方面,如果不能肯定上述因果关系,即使当场取得财物,也不能认定为强取财物。例如,实施的暴力、胁迫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59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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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的论述。我国刑法在理论与实践上都趋向于不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影响刑事责任,坚持不知法不免责的原则,符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法律既然作为一种生活规则 认为,认定这些认识错误的刑事责任问题,只要看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基本部分有认识即可,而不要求行为人对因果关系发展的具体样态有明确认识。笔者认为对这种认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4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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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能犯的法律态度是: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具体案件中,只要按照正常逻辑分析下去,在具体情境下不会真正发生侵害法益的后果,就不作为犯罪来 人为防止结果的发生作出了真挚的努力时,就应认定为中止,不要求中止行为与结果不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9](p278) 【作者简介】 高英彤,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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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5] 竹田直平. 法规范及其违反[M]. 东京: 有斐阁, 1961. [6] 黎宏. 不作为犯研究[M].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7. [7] 高铭暄, 马克昌. 刑法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 育出版社,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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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并不具有使损害结果发生的现实危险性,则无论先行行为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都不会引起行为人的作为义务,从而不 防止结果发生具有支配力的自愿行为即控制了结果发生的进程时,才产生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笔者以为,根据此标准,这的确可使一些案件得到合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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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对刑法此条文规定的“情节严重”作出这样的理解,对犯本罪的行为人是不公正的,也有悖于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及各国法的惯例。一、从外国有关刑法典的 提供了爆炸物,对于靳如超实施石家庄爆炸案的目的和动机并不知晓,对爆炸的后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对于靳如超的犯罪行为而言,胡晓洪的前犯罪行为,客观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2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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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对刑法此条文规定的“情节严重”作出这样的理解,对犯本罪的行为人是不公正的,也有悖于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及各国法的惯例。一、从外国有关刑法典的规定 为其提供了爆炸物,对于靳某实施爆炸案的目的和动机并不知晓,对爆炸的后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对于靳某的犯罪行为而言,陈某的前犯罪行为,客观上为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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