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铁东开发支公司、丁广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赵彦军、吴秋珍、赵佳文、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铁东开发支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其中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91679.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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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及商业险。本起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如下:1、死亡赔偿金6196元/年×20年=123920元,2、丧葬费12851元,3、误工费46元/天×3人× 刑事责任,该项目的赔偿不应支持。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因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抚养人生活费,两原告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没有丧失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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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张战,公司工作人员。原告尹明德、殷宛东、张颢岩诉被告杨仁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 元计算,护理32天,护理费为1920元,(3)误工费,由于尹明德为退休人员,现为从事工作,故误工费不再支持,(4)营养费,酌情按每天2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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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护理误工费,被告认可按护理行业标准赔偿2,013元。电动自行车修理费500元、伤残鉴定费2,100元,被告无异议。伤残赔偿金,由于原告系退休人员,故其 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原告因涉案交通事故受伤,致多处软组织损伤,伤后出现右眼视物不见,眼科检查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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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字[2009]第317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祁帅锋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潘秉权负次要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9976.98元、误工费7120.02元、护理费 期间第一个月需二人护理,之后需一人护理,原告虽向本院提交有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但原告不能证明其住院期间就是该二人护理,且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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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支公司(以下简称“**崇明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1月17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原告 认可;精神损害抚慰金认为过高,认可10,000元;对律师费、处理丧事误工费认为没有法律依据,故不予认可。被告愿对超出交强险部分合理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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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分担。精神抚慰金请求有违法律规定,我们不予认可。原告为退休职工,不存在误工费赔偿。事故发生后,为抢救原告即为原告垫付费用共计20260元,原告应予以 一份。证明原告护理人员的身份情况及相互关系。针对原告杜喜栓提供的证据,被告安邦财险河南分公司、郭鹏翔质证意见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无异议。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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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原告受伤住院至今,花费17000余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 ,应每月一个工资表,证明不能证明原告是该公司工作人员,原告年龄61岁,如果有单位,也属退休人员,原告未提供退休有关证明,所以原告是无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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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 上诉人刘旭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均不服双峰县人民法院(2008)双民一初字第343号民事 采纳,龙运生系农村居民,故其误工费计算为:8610元/365天×232天=5472.66元;⑦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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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没有异议。发生交通事故时,原告魏细明年满61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误工费不应支持;护理费的标准过高;精神损害抚慰 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陈海斌在执行职务中致人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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