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799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主要是由父母出资购买,该房产不是、被告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包括父母在内家庭共同财产,原告分割份额是限,原告在协议离婚时自愿放弃房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付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剑 审判员楚玉和 审判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1883.html -了解详情
志勇与原告邓红梅夫妻关系。离婚后,被告陈文香借钱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又修建了六间房屋,该房屋不属于廖志勇与邓红梅夫妻共同财产。另外,邓红梅 文香分给自己3.5万元,离婚后陆续将该款取出用完。该款作为廖志勇与邓红梅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
//www.110.com/panli/panli_14838096.html -了解详情
。购房者对所购公有住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受到产权单位一定限制。在房改房法律性质部分,前已论述,此不赘述。二、离婚案件中房改 债务,可将房改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时,若夫妻双方对该房有承租权,可依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解答》之规定,分别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5839.html -了解详情
男。委托代理人魏涛,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彦娜诉被告张敏增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彦 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案、被告出示以及本院调取证据均不能证明原告发现夫妻 ...
//www.110.com/panli/panli_5214173.html -了解详情
取出该笔款时明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而独自支配,故应以该日期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为准;原告称应以、被告离婚2003年9月10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29元,原告负担4900元,被告承担9829元。如不服本判决 ...
//www.110.com/panli/panli_3306099.html -了解详情
。购房者对所购公有住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受到产权单位一定限制。在房改房法律性质部分,前已论述,此不赘述。二、离婚案件中房改 债务,可将房改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时,若夫妻双方对该房有承租权,可依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解答》之规定,分别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38.html -了解详情
。购房者对所购公有住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受到产权单位一定限制。在房改房法律性质部分,前已论述,此不赘述。 二、离婚案件中房改 ,可将房改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时,若夫妻双方对该房有承租权,可依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解答》之规定,分别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66.html -了解详情
老林和赖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在法庭上,赖女士主张婚后购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但她主张却并未得到法院支持。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装修费分割问题,法院认为,思明区房产装修发生在、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装修价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在装修后出售,装修价值包含在售房款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2333.html -了解详情
,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房单位已撤销,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 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由被继承人名字变更为继承人当中离婚当事人,对于这样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方请求分割,依法应得到支持。4、实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1585.html -了解详情
,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规定,确认该房屋为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可先将夫妻占家庭共同共有财产部分分割出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进行分割。 性质及特点 房改房是指根据国家现行房改政策有关规定,单位将公房通过优惠形式出售给已经承租或使用该公房职工,职工对其享有部分产权或者全部产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2177.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