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体系中,缺少公示原则,其他原则都很难实现。公示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在于,公示方法使物权及物权的变动为公众所知,从而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以保障交易安全。 的物权相同的法律后果。其次,公示的公信力不仅体现于对外界的一种权利宣示和约束作用,也为物权的保护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如不动产登记制度就使权利人的权利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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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之我见》,《法学》2006年第8期。 [25] 季秀平:《论物权的平等保护与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求索》2006年第5期。 [26] 参见 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46] 参见魏振瀛:《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是侵权责任,还是物权请求权?》,中国民商法律网2005年11月20日首发连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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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损害赔偿之债处理,其余的仍适用物上请求权的保护方法。这种将物权、债权分立的立法方式使物权的救济方法与债的救济方法区别开来,体系清晰。[14] 实例的必胜活用分析》。 「参考文献」 [1]魏振瀛。论请求权的性质与体系――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的请求权[J].中外法学,2003(04)。 [2]张明霞。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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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保护的过程,当一类财产被社会确认为重要财产时,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赋予一定的行为规则、一定的管理程序和一定的保护方法,以保证财产在符合公共利益要求的前提下实现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第23页。转引自周海军:《论物权的静态公示论》,载《民主与法制》2003年4月第98页。 [3]周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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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体系中,缺少公示原则,其他原则都很难实现。公示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在于,公示方法使物权及物权的变动为公众所知,从而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以保障交易安全。 的物权相同的法律后果。其次,公示的公信力不仅体现于对外界的一种权利宣示和约束作用,也为物权的保护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如不动产登记制度就使权利人的权利获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4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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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损害赔偿之债处理,其余的仍适用物上请求权的保护方法。这种将物权、债权分立的立法方式使物权的救济方法与债的救济方法区别开来,体系清晰。”[14] 实例的必胜活用分析》。 「参考文献」 [1]魏振瀛。论请求权的性质与体系――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的请求权[J].中外法学,2003(04)。 [2]张明霞。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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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正的所有权人。[15]显然,这是一个追求绝对真实的过程。 通过对真实物权的保护,客观真实立场杜绝了无权处分情况的发生,原则上无权处分行为是没有法律意义的。但 结果会导致“奸佞之徒,必将不惜以其权利,为数重之让与,以为欺诈取财之方法,流弊所至,比使人人视交易为畏途,而妨碍社会解决之发展矣。”。[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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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之我见》,《法学》2006年第8期。 [25] 季秀平:《论物权的平等保护与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求索》2006年第5期。 [26] 参见 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46] 参见魏振瀛:《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是侵权责任,还是物权请求权?》,中国民商法律网2005年11月20日首发连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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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别,而仅仅是外部区分还是内部区分的立法技术问题,对物权的完善保护是目的,而如何实现此种保护则是手段,有区别的是方法和技术,而并非结果和目的。 对此进行 ,从而与物权请求权本身区分开,参见温世扬、廖焕国:《论物权的民法保护之范式》,《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第28-3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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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物的范畴,但应采用物权保护方法予以保护。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第323条规定:电能、热能及其他能量或电磁纪录,关于本章之罪,以动产论。电磁记录是网络环境 客体保护模式与物权方法保护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认为信息财产为物权客体,而后者并不认可;两者最大的共同之处在于在保护方式上均采取物权的保护方式。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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