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便凸现出来。详而言之,氏族内部家庭的产生,不仅意味着氏族原先所承担的经济与政治的双重职能发生了分立,即氏族仅保留其政治职能,成为了一个纯粹的政治 不对此加以考虑,将强奸罪、侵权和违约责任适用于家庭领域,那么必将导致的一个尴尬的结果就是以保护受害者为初衷的黑白分明的责任制度,却与仍欲维持家庭的受害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6025.html -
了解详情
之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改,我国房地产立法进入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在于,在保留必要的划拨取得方式外,创立了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并使土地使用权成为一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出卖方的原因未登记,出卖人反悔要求返还房屋,因未登记房地产权利未转移,房地产的所有权仍属出卖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176.html -
了解详情
因轻过失丧失对拾得物占有的,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例如,拾得的小牛走失,拾得人对此若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负返还或赔偿的责任。轻过失免责,体现了法律对 等事由,管理人为本人之利益进行出卖,则应认为是有权处分,即构成有权占有加有权处分,第三人不为善意取得,而为正常取得,终局保留所有权,不能适用《物权法》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747.html -
了解详情
。[23] 1983年以后,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瓦解,但是这种模糊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却保留了下来,而且更为不幸的是,这时连集体自身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因为政社合一 该块土地又是否进行所有权的变动,只要不符合土地规划法律对于用途变更的规定,土地的用途就不能改变,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实际上是与我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029.html -
了解详情
因轻过失丧失对拾得物占有的,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例如,拾得的小牛走失,拾得人对此若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负返还或赔偿的责任。轻过失免责,体现了法律对 等事由,管理人为本人之利益进行出卖,则应认为是有权处分,即构成有权占有加有权处分,第三人不为善意取得,而为正常取得,终局保留所有权,不能适用《物权法》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6112.html -
了解详情
后取得是报酬请求权。原告与贸易公司曾约定由第三人即被告支付报酬,现被告不履行义务,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贸易公司承担。因此,原告依据侵权法律规定提起的诉讼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知道一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3177.html -
了解详情
后取得是报酬请求权。原告与贸易公司曾约定由第三人即被告支付报酬,现被告不履行义务,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贸易公司承担。因此,原告依据侵权法律规定提起的诉讼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知道一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9324.html -
了解详情
属于毫无适用价值之有害条款!考虑到我国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水准参差不齐,保留本条难免造成裁判实践的混淆和误解、误用!建议断然删去! 三、建议修改关于无过错责任 或者接近设施造成电击伤害,当然应由该设施的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高压设施属于用户的情形,该用户既是所有权人、也是管理人。在高压设施属于供电公司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455.html -
了解详情
人利益的保护非常不利。对于出卖人来说,在没有办理登记的情况下,其仍然享有所有权,在房屋涨价之后,他有可能宁愿承担违约责任而要求取回房屋,这就不利于 目的,又允许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中作出特别约定来自主决定物权变动的相关事项,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出于保障交易安全的考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327.html -
了解详情
其为善意或恶意,其受让行为均有效,此时先买权人仅得请求出卖人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果第三人尚未受让标的物,则因先买权之行使,即在出卖 的余地。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共有关系即归消灭,更无共有人先买权之可言,否则,“势必造成对个人所有权的不合理限制。”[35](P797)[5]且通说认为,共有财产之分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5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