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特征;司法适用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近年来,我国贿赂犯罪的犯罪形态日益复杂化,尤其是突破了传统贿赂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收受请托人贿赂之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是兼具两种类型的。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适用问题 刑法增设新的罪名,并非仅在立法上加以确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3963.html -
了解详情
进行明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是兼具两种类型的。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适用问题 刑法增设新的罪名,并非仅在立法上加以确认,更 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实施了对犯罪加功的行为,并符合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形态,所以片面共犯中行为人指向的行为必须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范畴内。那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3948.html -
了解详情
人身侵权法”。[35][P143- 145]其次在于期货犯罪的特殊性,期货犯罪与证券犯罪一样是金融犯罪中的新成员,其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易把握,比如在高风险、高回报 ]吴志攀主编:《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7]冯亚东:《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问题》,《法学研究》2000年第1期,第35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65.html -
了解详情
把贿赂的含义固定化、绝对化,而应当根据贿赂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适时地修改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将贿赂的范围从财物扩大至包括财产性利益;还有些学者进一步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家庭成员、亲友或者情妇(夫)应当以受贿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在理解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形态时,绝对不能形式主义地认为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必须直接非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380.html -
了解详情
与利益的勾兑、互换。财物、财产性利益等都是利益的体现,而且随着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新类型对象不断涌现。利益一词确实能够将各种对象兼容并蓄 轻形式考量的精神,坚持实质审查要求。 三、受贿罪罪数形态之梳理以数罪并罚为常态,以从一重处为例外 行为人在构成受贿罪的同时又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其他罪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8179.html -
了解详情
的强盗强奸罪)为条件,从而以此为依据否定我国新刑法中结合犯形态的存在。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由于我国刑法中的罪名并非由立法层面解决,而实际上是由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结合。 4.第253条第2款: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755.html -
了解详情
的强盗强奸罪)为条件,从而以此为依据否定我国新刑法中结合犯形态的存在。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由于我国刑法中的罪名并非由立法层面解决,而实际上是由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结合。 4、第253条第2款: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186.html -
了解详情
主观意志方面,而在认识方面是一致的。对于受贿罪的主观要件的具体形态,学界通说的观点是直接故意,是否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形态备受争议。笔者同意受贿犯罪不存在 :《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2页。 [2]刘红梅:受贿罪主观形态新探,载《当代法学》2001年12期。 [3]苏惠渔主编:《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3010.html -
了解详情
主观意志方面,而在认识方面是一致的。对于受贿罪的主观要件的具体形态,学界通说的观点是直接故意,是否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形态备受争议。笔者同意受贿犯罪不存在不 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2页。 ⑵刘红梅:受贿罪主观形态新探,载《当代法学》2001年12期。 ⑶苏惠渔主编:《刑法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2995.html -
了解详情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新的形式。对此,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其纳入犯罪范围。但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却遇到如何认定犯罪数额和犯罪形态这两个相 作为条件即构成犯罪既遂为由,去论证收受房屋也无须产权转移(过户)同样可以构成受贿罪的既遂,其实并没有多少科学的依据和说服力[6]。就作为具体犯罪对象的特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825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