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拟就有关共犯与正犯的关系课题所涉及的诸问题加以体系性的梳理和研讨,以期能推动我国共犯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发展,同时能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指导 二重性说的主张者均众口一词地认为,教唆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纵使被教唆人没有接受教唆(失败的教唆)或者虽然接受了教唆但没有实施任何犯罪(无效的教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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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以通过教育、调解、劝阻、行政处分等方法解决。只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才有适用正当防卫的必要,否则,对于一切违法行为皆广泛地适用正当防卫,可能给 能力人,也可对其不法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为什么呢?? 首先,“站在客观的违法性论的立场上,违法性与行为人的能力无关,不问是由精神异常者造成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02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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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具有的三方面基本属性,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再对三性的具体含义逐一进行细致阐释,试图为司法从宏观上解决罪与非罪之间的定量问题, 但在中国犯罪论体系下,却并不能由三大板块之逻辑关系、四要件之内在关系而推导该结论。 就四要件的关系而言,仅仅是对成立犯罪应有之四个必要条件的列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35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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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具有的三方面基本属性,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再对三性的具体含义逐一进行细致阐释,试图为司法从宏观上解决罪与非罪之间的定量问题, 但在中国犯罪论体系下,却并不能由三大板块之逻辑关系、四要件之内在关系而推导该结论。 就四要件的关系而言,仅仅是对成立犯罪应有之四个必要条件的列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26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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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刑法规范所能容纳。为解决刑法立法容量的有限性与刑法调整关系的广泛性之间的矛盾,刑法中的空白罪状将不可避免。但是,与其他空白罪状的规定相比,违反国家规定的空白罪状 不明知的合理辩解。在此案件中,张某在主观上既没有违法性的意识,实际上也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意识,对其定罪量刑,既不公正,在真正意义上也不符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11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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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刑法规范所能容纳。为解决刑法立法容量的有限性与刑法调整关系的广泛性之间的矛盾,刑法中的空白罪状将不可避免。但是,与其他空白罪状的规定相比,违反国家规定的空白罪状 不明知的合理辩解。在此案件中,张某在主观上既没有违法性的意识,实际上也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意识,对其定罪量刑,既不公正,在真正意义上也不符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08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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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应该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形式犯罪论中对构成要件的形式解释是对行为是否在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的一种判断,是将构成要件的判断与违法性的判断相分离,但 所罗列的实质解释结果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由于在实质解释过程中,实质解释论者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衡量的标尺。将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与处罚必要性相挂钩,从而使得只要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69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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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应该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形式犯罪论中对构成要件的形式解释是对行为是否在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的一种判断,是将构成要件的判断与违法性的判断相分离,但 所罗列的实质解释结果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由于在实质解释过程中,实质解释论者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衡量的标尺。将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与处罚必要性相挂钩,从而使得只要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29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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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的作法。在构成要件与责任的关系上,麦耶与梅兹喀都没有作深入的论述。小野清一郎和德国的格拉斯均认为构成要件是违法性同时也是责任的类型化。 论的意义,更起着解释和确定社会危害性的作用。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进行犯罪活动时的思想意识活动,它是连结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的精神中介,包括犯罪意识、犯罪目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5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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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和有责性。可见,在大陆法系的犯罪成立理论体系中,作为体系构成要素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之间是逐层修正的关系。相对于德日犯罪成立理论,我国 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可见,在犯罪认定上,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是必须相互结合的。但是在两者的结合形式上,大陆法系坚持的是形式与实质的立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7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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