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义,有的谓系指一物上仅能成立一所有权,一所有权之客体,以一物为限而言。推而言之,一物只能有一权,故物之一部分,不能成立一物权,一物就有一权 标的物上并存的问题。所谓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相斥与相容关系问题,主要存在于其与不动产抵押权之间。由于此两类权利,一为占有标的物的实体支配、用益权利,一为非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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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尽管《物权法》试图通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样一般性的规定来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土地所有权进行 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负责并报告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情况,但这仅仅是推定而已,并非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实际上国务院的历次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没有专门就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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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意思是男方婚前名下的 的原因和过错,那么,该赠予合同尽管没有生效,但不能认定为无效,而要推定为有效。当然,如果所附生效条件是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同样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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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行为人的内在心理活动状况。在判断受让人是否为善意时,应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 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对于不动产的转让和汽车、船舶等动产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对于一般动产而言,需要受让人已经实际占有。物权法第10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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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依传统民法理论,善意取得只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因不动产有登记制度,其权利主体依登记而定。虽然没有明确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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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不必一定为占有的现实移转,只要符合合同的约定,均得为之。 最后,正因为上述两点区别,物权法上的交付只能作为动产物权的变动公示方式,不动产的交付没有物权 占有移转的完成才能认定为现实交付的完成,而从占有移转的完成一般也可以推定出交付人交付的意思表示已经到达。故而,在现实交付情形,不存在交付的撤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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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交付多表现为将不动产的钥匙或者其他象征管领的标识转让给他人。 3.交付的基本类型 依据是否发生现实的占有转移,动产交付可以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下,也不影响间接占有依据自己独立的占有保护请求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间接占有人针对直接占有人不得行使自己的占有保护权利,二人之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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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仅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不能影响第三人的权利义务状况,不能成为确定顺位的标准。由于不动产物权之间的冲突在实践中更常见,以不动产登记簿为 空间前后排列顺序,而应依登记时间顺序为标准来确定顺位。登记时间通常以登记簿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而且,基于物权公示的推定效力,无论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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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有的谓“系指一物上仅能成立一所有权,一所有权之客体,以一物为限而言。推而言之,一物只能有一权,故物之一部分,不能成立一物权,一物就有一权, 物上并存的问题。所谓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相斥与相容关系问题,主要存在于其与不动产抵押权之间。由于此两类权利,一为占有标的物的实体支配、用益权利,一为非占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8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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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行为人有代理权之相对人耳。相对人之不相信,应由行为人举证,否则,应推定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2.相对人之信赖客观上有无应当信赖之理由?信赖 关系,而解决由无权处分行为引发的民事问题的法律对策方案则跨越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三大法域,牵动法律行为制度、动产占有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买卖契约制度、损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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