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证据和相关事实证明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市农行东区支行交通分理处,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21101040000861。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41730704.html -
了解详情
原、被告夫妻之间加强沟通,夫妻之间还有和好的可能。故对原告李*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市农行东区支行交通分理处,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21101040000861。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www.110.com/panli/panli_41730090.html -
了解详情
双方互谅互让,珍惜夫妻感情,珍惜家庭,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株洲市农业银行荷塘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101040002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www.110.com/panli/panli_41705972.html -
了解详情
互相帮助、相互尊重、敬老爱幼,定能创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案经调解未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史玉明与被告原红彩离婚。诉讼费30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
//www.110.com/panli/panli_41575887.html -
了解详情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相处和睦,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被告卢**为证明上述事实,在举证期间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材料加以证明:1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株洲市农业银行荷塘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101040002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www.110.com/panli/panli_41572428.html -
了解详情
时间短,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故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准予原、被告离婚;原告婚前所带的财产归原告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原告与我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诉讼费,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黄 文 献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代书记员 ...
//www.110.com/panli/panli_41401456.html -
了解详情
发生过矛盾,原告即于2011年11月21日诉至本院请求离婚;儿子张3X由被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家庭债务共同偿还;由被告支付她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又查明,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有:2009年购买位于礼泉县XX小区4号楼1层东户单元房 ...
//www.110.com/panli/panli_41394329.html -
了解详情
均不知被告在何地务工、生活,只在2011年7月接到被告电话,双方协商离婚无果,而后原告再次与被告失去联系。婚生女一直随原告生活。2011年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株洲市农行东区支行交通分理处,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101040002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www.110.com/panli/panli_41361939.html -
了解详情
一起共同生活,双方分居达三年有余,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此,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因患有精神分裂症,生活不能自理,理应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株洲市农行东区支行交通分理处,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21101040000861。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www.110.com/panli/panli_41343879.html -
了解详情
,专心操持家务,说明双方的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 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红广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101040002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
//www.110.com/panli/panli_4119265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