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手护手”原则为发端,现主要适用于动产,使之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以后,如买受人取得 诉权,因给付原因不法之诉权”。[32]到18世纪,德国的自然法学家Bohmer将“任何人不得基于他人的损失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原则作为诉权的基础,使罗马法的不当得利诉权发展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965.html -
了解详情
财产是办理了登记的财产(不动产、船舶、飞机、机动车),因为诉讼时效期满而允许无权占有人拒绝返还,就势必与登记制度的效力发生冲突。而登记的公示效力、 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和典权。 第 条:以自主占有的意思,和平、公开、持续占有他人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满二十年者,可以请求登记为该不动产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19.html -
了解详情
仅在共同共有的 情况下才能适用,并且股权不是动产,又没有被无处分权人合法占有,不能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该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 的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上述《股权 转让协议》属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孙建源 等五人受让荣耀公司、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7229.html -
了解详情
公平和效率价值目标来构建,善意取得制度遂应运而生。所谓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非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 则原所有人为维护自己利益,在把自己的财产交由承租人、保管人承租、保管而失去占有之际会慎重考虑承租人、保管人的信誉情况,谨慎选任承租人、保管人;同样,原所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1356.html -
了解详情
法概念,民法的价值取向是抑恶扬善:在抑恶方面,恶意磋商、恶意串通、恶意占有、不当得利、虚假告知、隐瞒实情、欺诈、乘人之危等,在民法中处处受到遏制;在 法律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财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7132.html -
了解详情
来说,自主占有具有一种向真正所有人报警的功能(一旦占有他人财产的人公开地以所有人名义为占有行为,无异于直接向所有人宣战)。而对财产的暂时持有人来说, 产生影响,但对于法官作出决定却是不够的。然而,法国现代判例对此作出了区别:法官无权设定取决于人的中止事由,因为法律对之作了列举规定(主观的中止事由),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717.html -
了解详情
的公示是通过公共机构的书面认定有本质区别。事实上,因为动产事实上的所有权人与占有人之间经常存在脱离的事实,相比较不动产可以通过登记来完成权利的跟踪这一情形,动产被放入到一个风险丛生的领域。事实上,占有无法产生公信力,在无权占有人将他人动产无权处分时,即使动产已交付,合法权利人可以通过追及效力追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390.html -
了解详情
民法典第7条(对姓名的保护)、德国民法典第12、862、1004条(对姓名、占有和所有权的保护)、希腊民法典第5760、1108条(人格权,姓名,精神创造和所有权)等等 最重要之类别,主要适用于基于自己行为使他人蒙受损失与所获不当利益的均衡,在无权处分、非法转租、无权占有、侵害知识产权和人格权等案型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569.html -
了解详情
支配性的物权当然更能据以提起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或妨害预防请求权。所以根据占有诉权进行类推,应承认物权的请求权。《瑞士民法典》所规定的物上请求权包括基于 没有法律根据或未经物权人许可而占有他人之物,即无权源地占有。至于无权占有的发生原因如何、期间长短、占有人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有无过错等在所不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41.html -
了解详情
法概念,民法的价值取向是抑恶扬善:在抑恶方面,恶意磋商、恶意串通、恶意占有、不当得利、虚假告知、隐瞒实情、欺诈、乘人之危等,在民法中处处受到遏制;在 法律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财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170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