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处以相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2%的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十五、原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删去。十六、原第六 凡国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第五条依照本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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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衡阳市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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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衡阳市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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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2005]1号《关于收回俊冠农业开发公司土地的通知》,以合资合同已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提供土地作为合作条件也自行解除为由,决定收回华侨农场提供的土地( 管理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关于诉讼主体。因华侨管委会、东盟管委会和华侨农场相互之间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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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衡阳市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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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衡阳市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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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款和100万元利润其实质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故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合伙开发合同应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是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 为雁城公司多拆已付给拆迁户的费用150万元也由雁城公司承担,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的约定,被告雁城公司负有履行全部落实市政府优惠政策的义务,但被告只履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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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衡阳市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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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衡阳市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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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02年3月22日,永大公司与衡阳市天撑玛钢有限公司(原玛钢件厂)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 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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