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关联的关系,也就说明了民事责任在民法上的地位。 民法以法律关系为核心,包括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包括了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权能、权限 理念基础。法律上采取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无过错即可免除侵权责任,既反映了对人的尊重和道德理念,又有利于鼓励人们发挥聪明才智,促进经济发展。 三是责任形式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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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的正当权益,尤其是维护实际处于不对等地位的学生之权益。在市场化运作模式基础上形成的学校管理由于在当前体制之下,大部分学生还是经过上述前两种招生模式而 课程的作业。[67]在国家提供规则不足的空间里,社会生活的主体总是需要规则而且也会积极主动地创制或承认规则;如果这些规则的创设或认同不是为了压制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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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为相对独立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对人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债务不能与合伙债权相抵销等等。因此,“合伙虽为 《法学研究》1986年第3期。[2]参见:马骏驹余延满:《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3]参见:郑玉波:《民法债权各论》(下)第64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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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为权利的标的而非权利主体。④由此可见,法律人格是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何人有人格,何人无人格,表达了立法者对人的一种基本看法,而罗马法之人与人格 的具体重申,⑥从而保证了平等、自由、安全这样一些进步社会的理想目标之实现。但是,民法之所以要对人的人格进行承认和确定,其首先是受制于一种决定法律之存在的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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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改革传统体制时期,其在立法过程中关于民法上的人的表述变化,就可以反映立法者对传统社会主义人格理论的动摇。早在《民法通则(征求意见稿)》时第二章 。德国法院也通过法律解释,回避了民法典中不承认其他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的规定,赋予其民事主体资格,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社会生活实际的需求。(注:参见梁慧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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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本,无立足之基础,则无从参与公益事业。保证个人在世间的主体地位则是最基本的条件,即人能成为人,而不是如同奴隶社会中,将奴隶视为“会说话的工具 自然人人格神圣和所有权神圣。民法的宗旨即在于确认人为法律主体并对其交往进行保护。市民进行交往的最基础的条件有两个;承认其为法律上的主体,即成为法律意义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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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在自由经济形态下,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好把握者。因此,对个人意志的尊重实际上就是对个人利益的尊重。每个人的逐利行为既会导致社会财富的最 ,充分发挥其潜力。民法以授权性规范为主的规范体系,强调的是个人生活的自治,确认的是权利主体地位的平等、民事行为的自由和私权神圣等诸项原则。这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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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格权的争论,首先主要是围绕着是否承认一般人格权为《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意义上的其他权利,从而使得除了对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自由提供外在的 法学中的应用及其地位,而只是反对过分高估制定法于法律实现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时,基于法适用中法律解释的广泛存在,充分重视解释法律的主体在个案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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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本,无立足之基础,则无从参与公益事业。保证个人在世间的主体地位则是最基本的条件,即人能成为人,而不是如同奴隶社会中,将奴隶视为“会说话的工具 自然人人格神圣和所有权神圣。民法的宗旨即在于确认人为法律主体并对其交往进行保护。市民进行交往的最基础的条件有两个;承认其为法律上的主体,即成为法律意义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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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在自由经济形态下,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好把握者,因此,对个人意志的尊重实际上就是对个人利益的尊重。每个人的逐利行为既会导致社会财富最大 ,充分发挥其潜力。民法以授权性规范为主的规范体系,强调的是个人生活的自治,确认的是权利主体地位的平等、民事行为的自由和私权神圣等诸项原则。这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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