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刑的刑法新派学者的观点相一致。缓刑最早产生于英国,但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它是起源于1870年美国波士顿的缓刑法。 缓刑有两种制度,一种是缓 法院都随时依法对其宣布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6、实施缓刑听证制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一项重要条件,如何确定被告人确实不再危害社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497.html -
了解详情
之弊端而设罚金刑的初衷。国外有学者认为:罚金刑,无论其金额制定得如何合理,如果执行方法有问题,则将无刑罚之效果。[7]易科自由刑事实上与科处自由 而暂缓执行或免除执行,不应将两者相混淆。[10] (三)罚金刑缓刑的利弊评析 通过对上述两种相左观点的比较研究,不难看出,否定论者的理论缺陷是明显的。 首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696.html -
了解详情
空间。 需要讨论的应当是数罪并罚时如何适用缓刑的问题,一般认为应当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 刑的基础上,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然后针对执行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表明缓刑考验的起始阶段。缓刑的考验期限具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缓刑考验期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101.html -
了解详情
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根据本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即 所在单位及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然而由于规范上的笼统,基层组织如何配合成为难题,也就是说,缓刑考察义务无法做到社会化,缓刑考察无从落实。就会形成在实践中对缓刑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526.html -
了解详情
办还是绕开法律规定弃法律立法初衷和司法效果于不顾,毕竟都是一时的解决方式,根本性的解决途径是寻求如何从制度完善和立法上寻求突破口,加强司法操作的便利性, 大小角度所提出的概念,这里是指主审法官。 [2] 参见:郝如建《试论缓刑执行》,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 年第 3 期。 [3]毛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698.html -
了解详情
年以下有期待刑条件,被告人认罪的均可适用缓刑,不考虑宣告缓刑后的社会效果等。如何能够使缓刑制度真正起到应有作用,是立法和司法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现行法律规定前提下 、西班牙在一般情况下缓刑适用于一年以下监禁者,特殊情况,可适用两年以下者;韩国缓予适用的对象是一年以下监禁或苦役者,缓予执行的适用对象是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4558.html -
了解详情
还认为缓刑考验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考察,其理由是缓刑判决宣告以后,被告人已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取保候审与监视 批复》中为死缓两年期间应从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或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之日起算,直到2002年11月5日《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4529.html -
了解详情
并不很高。但究竟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况如何,笔者未能掌握真实的数据。故仅希望从笔者所在的扬中法院入手,通过对该院近几年的数据情况分析,管窥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 和配合机关。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缓刑考察机构,缓刑犯的遵规守纪考察仅由公安机关来执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得到基层组织的配合。社区矫正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855.html -
了解详情
年以下有期待刑条件,被告人认罪的均可适用缓刑,不考虑宣告缓刑后的社会效果等。如何能够使缓刑制度真正起到应有作用,是立法和司法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现行法律规定前提下 、西班牙在一般情况下缓刑适用于一年以下监禁者,特殊情况,可适用两年以下者;韩国缓予适用的对象是一年以下监禁或苦役者,缓予执行的适用对象是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136.html -
了解详情
还认为缓刑考验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考察,其理由是缓刑判决宣告以后,被告人已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取保候审与监视 批复》中为死缓两年期间应从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或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之日起算,直到2002年11月5日《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03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