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银行三门峡中心支行与借款人任栓文约定的逾期罚息违反法律规定,应以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认定。宁彩红、张红玉自愿作为联保小组的连带责任 三十一条的规定,判决(缺席)如下:一、宁彩红、张红玉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市分行中心支行借款78786.38元及利息(自2009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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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原告为证明其诉称事实向法庭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联保借款合同一份,2、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一份,3、小额贷款 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冯金全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镇平县支行偿还借款本金44156.30元及利息和双方约定的罚息(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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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原告为证明其诉称事实向法庭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联保借款合同一份,2、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一份,3、小额贷款 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冯金全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镇平县支行偿还借款本金44156.30元及利息和双方约定的罚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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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后谢信用社因与被上诉人谢登辉、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光明路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召陵区人民法院(2009)召民二初字 发根挪用资金的行为也已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行为,因此,信用社与储户之间已形成储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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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后谢信用社因与被上诉人应三利、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光明路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召陵区人民法院(2009)召民二初字 发根挪用资金的行为也已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行为,因此,信用社与储户之间已形成储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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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后谢信用社因与被上诉人李自轩、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光明路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召陵区人民法院(2009)召民二初字 发根挪用资金的行为也已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行为,因此,信用社与储户之间已形成储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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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后谢信用社因与被上诉人万风英、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光明路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召陵区人民法院(2009)召民二初字 发根挪用资金的行为也已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行为,因此,信用社与储户之间已形成储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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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后谢信用社因与被上诉人董新枝、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光明路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召陵区人民法院(2009)召民二初 后谢信用社应承担支付原告本金4000元及按约定的年利率4.14%支付利息的责任。邮政光明路支行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存在其处的4000元已被支付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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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后谢信用社因与被上诉人李青轩、原审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漯河光明路支行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召陵区人民法院(2009)召民 后谢信用社应承担支付原告本金10000元及按约定的年利率4.14%支付利息的责任。邮政光明路支行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存在其处的10000元已支付本息,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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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0年3月10日、3月27日先后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汝州市支行法定代表人陈迎彬的委托代理人姚晓杰、樊建政 期间从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依据《小额联保贷款协议书》,当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汝州市支行与被告杨佳佳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被告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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