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不合格;诉讼请求不明确,原告起诉理由虚假,事实不存在,被告对该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原告无权主张返还;此次诉讼非代长慧本人提起,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代长栓耕种代长慧应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是一种占有使用,代长慧主张行使其承包经营权,代长栓应当交出,其拒绝交出构成对代长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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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亩耕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原告实际分地数与承包证书上的数字不相符。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证据提出异议称,原告的证据都不能作有效证据使用,原告未说清 、3-9为证人证言和证明,证人及出具证明人均未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上述证据结合使用可证明贾兴林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与其承包证书上载明的面积4.82亩不相符,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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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证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土地系村民小组分给原告的责任田,租给被告使用,租期已到,被告不退;(2)证人×××的证言及证人×××、×××出庭作证 土地使用费400元。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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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在夫妻离婚时, 经营权按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处理”。由此亦可反证,离婚案中,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由人民法院处理,再次,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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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上。农民所承包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国家所有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但农民是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的土地也是在农民所有的 组织内的农民共有的土地,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所称的使用他人之物。农民能够享有承包经营权,其前提是基于他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只有取得了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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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宋国喜,河南文苑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马志民、马宁因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不服正阳县人民法院(2010)正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而马志民、马宁提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属于补办,所填四至有涂改现象,故该证书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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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在签订协议后严重违约,拒不履行协议有关约定,故请求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鉴于原告于2009年1月8日向被告发出关于解除“禹州市纸坊水库基业养殖场转让 、张树廷为乙方签订转租协议书:“甲方将原租水管所房屋19间租给乙方使用,原租金每年1600元,现租金每年2000元,签字付款后合同生效,转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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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河南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文山、李文明、汪清慧与被告周春堂农业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9月1日作出(2008)泌民初字第577号民事 与原告协商互换的,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被告建房根基占用的是原驻南公路所使用的土地,而不是占用耕地,是否非法,不是本案的处理的范围。双方换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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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2005年3月1日施行的《江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第34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此类矛盾可由 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在夫妻离婚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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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得专项补助费114100元,只是根据政策在数字上的计算利益,二原告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已事实默认转让,退耕还林工程已经灭失,而被政府核减面积,失去利益得受 作证。因证人新屋组、翰林组村民没有出庭作证,证据1、2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院经审理查明,衡阳县人民法院(2009)蒸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3020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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