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应当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从还贷 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第(三)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既已视为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亦应系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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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共同投资,离婚时,因为出借方本身也是借款的受益人,共同债务不必再清偿,共同投资及收益也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已经分割,这时,再要求借款一方归还借款就没有事实 注意的是,如何认定借款数额,不应只以借条本身所载明的数额为依据,而应实际出借的数额为准。 因此,不管是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分别财产制的夫妻,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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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与一般代理不同的特点。由于该制度在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要求、维护财产交易安全和保障第三人利益方面极具价值,我国 的起草和制定提上议事日程。为此,本文拟就日常家事代理权作一探讨,并为民法典如何设计该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一、比较法上的考察 日常家事代理权起源于古代罗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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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指明该赠与是给一个人还是两人,长辈去世后,也没有证据来证明,离婚时如何认定该赠与的归属呢?笔者认为:该赠与应该属于长辈亲属的个人财产。理由:长辈 有方应该按照比例退还另一方的投资及其收益,而不是仅仅退还共同还贷的一半。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何划分。一方在另一方不知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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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 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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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如何确定 ——离婚后房产分割如何确定 这是在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情感与婚姻的不稳定、个人财富的增加,使得人们对家庭财产尤其是房产问题非常关心。下面 ,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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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未经法院和丁某同意在离婚诉讼判决前已将32000元挂失取走。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上出现了错误,理应判决由王某付给丁某16000元,却错误的判决由丁某 挂失取走,对该行为应如何定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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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所设立的公司的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使公司财产丧失了公司法所要求的独立性,这里公司在实质上已经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债权债务的承担应比照合伙处理。笔者认为 规定,理论上的空白与冲突,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在对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的认定上存在诸多困惑,“某一法律制度,尚其在理论上模糊不清、没有确立统一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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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起草和制定提上议事日程。为此,本文拟就日常家事代理权作一探讨,并为民法典如何设计该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一、比较法上的考察 日常家事代理权起源于古代罗马法。 。[10]史尚宽先生认为:“日常家务谓包括未成熟子女(未结婚之未成年人)之夫妻共同生活。通常必要的一切事项,一家之食物、光热、衣着等之购买,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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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侵权酌情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三、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对方名下,如何分割? 首先,约定优先原则,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可以参照(二)来适用, ,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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