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成立条件之间是相互依存还是各自独立;二是各成立条件是处于同一水平线还是立体的存在;三是各个成立条件之间是相互递进、由前推后,还是无前无后或前后均可 经此处并被石头绊倒,甲得以顺利杀乙。丙是否为甲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此即片面共犯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否定论者指出,片面共犯仅有片面联系而缺乏双方一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5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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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各成立条件之间是相互依存还是各自独立;二是各成立条件是处于同一水平线还是立体的存在;三是各个成立条件之间是相互递进、由前推后,还是无前无后或前后均可 经此处并被石头绊倒,甲得以顺利杀乙。丙是否为甲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此即片面共犯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否定论者指出,片面共犯仅有片面联系而缺乏双方一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4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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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罚根据在于使正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违法共犯论,是在责任共犯论所采极端从属性立场上的修正,改采认为共犯的成立条件是正犯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 主体与特殊主体共同故意实施以特殊身份为要件的犯罪时,除贪污罪之外,一概不成立共犯;这样,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几近一纸废文,总则也不能起到指导分则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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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成立教唆犯,如果符合间接正犯的成立条件,则认定为间接正犯定罪处罚。如果是帮助他人犯罪出现上述的情况,则帮助者无由成立间接正犯,一般不罚。 与此 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如果把刑法第25条视为我国共同犯罪的原则性规定,那么上述对过失犯的教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18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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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性较之实行的正犯而言严重得多,但严格解释刑法规范规定的成立共同正犯的条件,则这些头目并不能成为共同正犯,至多只能是教唆犯或从犯等狭义共犯。不对其 行为贡献得到补充。当然这两个层面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缺乏共同犯罪的决意,则不可能成立共同正犯,即使共同的行为贡献是完全的被提供,也无法补充阙如的共同犯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38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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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张明楷教授从三角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入手,讨论两罪界分的问题。与德日刑法理论的通说一样,他也赞成受骗人具有处分被害人财产 Schroeder/Eser,Strafgesetzbuch,2006,242 Rn.36. [20]参见陈兴良:《论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东方法学》2008年第3期,张明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9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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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张明楷教授从三角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入手,讨论两罪界分的问题。与德日刑法理论的通说一样,他也赞成受骗人具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 /Schroeder/Eser,Strafgesetzbuch,2006,242 Rn.36. ⒇参见陈兴良:《论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东方法学》2008年第3期,张明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88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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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条件,外国刑法理论称之为客观处罚条件。其性质,正如日本刑法学家团藤重光所说:观念刑罚权原则上与犯罪的成立同时发生。但是,作为例外,有时进而以其他事由 交通肇事故意论进行展开。 (一)是否存在过失共同犯罪? 可以说,我国关于过失共犯的争论源于对交通肇事罪的理解。按刑法规定,本无过失共同犯罪的存在空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9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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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条件,外国刑法理论称之为客观处罚条件。其性质,正如日本刑法学家团藤重光所说:观念刑罚权原则上与犯罪的成立同时发生。但是,作为例外,有时进而以其他事由 交通肇事故意论进行展开。 (一)是否存在过失共同犯罪? 可以说,我国关于过失共犯的争论源于对交通肇事罪的理解。按刑法规定,本无过失共同犯罪的存在空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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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发展方向的研究;二是对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体系、刑事政策、死刑制度改革、共同犯罪、罪数等刑法总论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三是加强了对犯罪对象、 科学》2007年第4期。 [21]参见王政勋:《定量因素在犯罪成立条件中的地位兼论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4期。 [22]参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9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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