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就失去了意义,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把它作为诈骗罪的成立要件来看待,这同前述不要实质的财产损害的财产损害不要说也就没有什么差别了[15]。但个别 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这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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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确有必要。 二、不作为的行为性与行为理论 (一)自然行为论与不作为 自然行为论,也称因果行为论。其代表人有德国学者贝林 作为犯罪的种类以及具体要件如何设定,还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陈兴良.刑法哲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35. [2]何秉松.犯罪构成系统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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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犯罪构成要件之外的东西,对于刑法来说是不予考虑的。 此外,泷川幸辰对于客观主义的刑法理论成为日本的主导理论做出了贡献。他的犯罪论体系最初 ;但是,可以根据案件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根据这个规定,司法实务也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不知违法性,不受刑罚保护(error iuris nocet)。然而,在文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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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难可能性,也意味着缺乏有责性,而一律不构成犯罪。更为重要的是,不同的罪过形式决定着不同的责任程度,故意责任的本质是认识到了构成要件事实,过失责任的本质在于 法系国家的犯罪故意观进行了系统研究,参见李韧夫、张英霞:《论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第4650页;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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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有鉴于此,笔者拟对小野清一郎构成要件理论之外的其他重要刑法思想作一简单介绍,以求正于方家。 一、道义报应的刑罚论 小野清一郎是报应刑论的强有力 产生的更重要的原因。因此,小野认为对于由于监狱外的教育失败而陷于犯罪的人,在监狱内进行教育能达到什么程度,不应仅是基于理论与理想,而应进行更加实证的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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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的基础之上,它认为,每个犯罪都具有不同于其他犯罪的犯罪心理要件,而且每个犯罪只有一个犯罪心理要件。比如,入室实施重罪要求对在夜晚入室实施重罪持故意态度 但是影响宣告刑。当然,如果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从一重罪处罚或者数罪并罚。 (二)从重处罚情节: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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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基于所有或其它权源的占有,自无法律上的疑问,如是对他人财物的占有,在刑法意义上就主要涉及侵占罪的构成问题,而刑法上向来注重主客观相统一的 和解释有着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首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明白规定为自己占有,占有形态为犯罪构成要件的重要因素,以与其它犯罪相区别;其次,盗窃、抢夺、抢劫、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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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犯罪中很难排除行为人对构成要件之外的危害结果所可能存在的明知和容认。既然如此,这些犯罪就都应构成故意犯罪。这显然不正确。 从刑法第14条规定看,故意 应如何认定其罪过呢?理论上观点不一,还有学者认为只能是过失。参见李洁:《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载《法学家》1998年第4期。有学者认为可为故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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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有鉴于此,笔者拟对小野清一郎构成要件理论之外的其他重要刑法思想作一简单介绍,以求正于方家。 一、道义报应的刑罚论 小野清一郎是报应刑论的强有力 产生的更重要的原因。因此,小野认为对于由于监狱外的教育失败而陷于犯罪的人,在监狱内进行教育能达到什么程度,不应仅是基于理论与理想,而应进行更加实证的观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6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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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是在无法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关联犯罪,但又必须对其进行刑法意义上的评价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证明持有型犯罪的成立,既不要求公诉机关证明行为人所持 期,第132页。笔者认为,79年刑法中的私藏枪支、弹药罪已符合持有型犯罪的基本特征,理所当然属于持有型犯罪。但就其客观要件而言,尚存在不尽科学之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0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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