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拒传与假传军令等等,每一对作为与不作为之间都不是互为条件的关系,而是各自独立成为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这里需要说明两点:其一,与不作为的拒绝军事 法定化。我们关于不作为犯的超法规适用和不纯正不作为概念的质疑意味着,罪刑法定原则贯彻过程中有这么一个盲区。至少,是罪刑法定的一个例外。我们尚无根据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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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阮齐林教授正确认识了危险驾驶罪的性质,但是,不能仅仅从社会评价层面出发,就把危险驾驶罪定义为过失犯罪。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只有也能够从刑法层面将 ,醉酒驾驶本身和醉酒驾驶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抽象危险都属于不可缺少的客观构成要素,都是行为人的认识和意志所涉及的对象。因此,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95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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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阮齐林教授正确认识了危险驾驶罪的性质,但是,不能仅仅从社会评价层面出发,就把危险驾驶罪定义为过失犯罪。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只有也能够从刑法层面将 ,醉酒驾驶本身和醉酒驾驶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抽象危险都属于不可缺少的客观构成要素,都是行为人的认识和意志所涉及的对象。因此,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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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看,刑事古典学派主张报应刑论,重视行为的客观危害,贯彻的是客观责任,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与主观恶性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不大。而刑事实证学派主张目的刑论,重视行为人 地适用刑法,从而达到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法安全和法公正。我国学者陈兴良教授亦指出,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刑法适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法律的正确解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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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看,刑事古典学派主张报应刑论,重视行为的客观危害,贯彻的是客观责任,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与主观恶性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不大。而刑事实证学派主张目的刑论,重视行为人 地适用刑法,从而达到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法安全和法公正。我国学者陈兴良教授亦指出,罪刑法定原则下的刑法适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法律的正确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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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本效益是最高层次的效益,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总体上构成刑法的根本效益。第二,应体现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从刑法理论上 为公共财产,可能会导致某些宜为职务侵占罪的情形被定为贪污罪,不利于对被告人人权的保护,不利于贯彻罪刑法定精神。第三,应有法律依据。刑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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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对证人实施了打击报复行为的人,都可以成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主体。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各种手段打击报复证人。 罪不应有时间限制。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刑事司法必须严格贯彻刑法所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更深层的原因是:对本罪的成立在时间上进行限制,首先有违立法的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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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司法亦需依法进行, 罪刑法定原则实为犯罪构成的灵魂和内在支撑, 如果犯罪构成是法定的, 则其由此应成为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中的规范性征表。很明显 等观点必然使得对因果关系采自然行为论和构成要件应客观中性之结论, 这样行为只是一种自然意义上的类机械行为, 在行为中心主义体系下, 整个犯罪论体系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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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范畴,但犯罪在这三种语境中的含义可谓大不相同。刑法学中的犯罪是罪刑法定划定的语义场,犯罪学中的犯罪是由实质违法性作为其核心内容,刑事诉讼法学 也在追求此种境界。因为如事实认定能达到如此境界,其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从认定事实的客观标准衡量,此种情况完全达到了这个标准。其二,从事实判断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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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第三,能够比较全面贯彻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唯一基础的观念。6 有学者指出,翻遍我国刑法分则 大的刑罚。如果达到了数额巨大,就适用数额巨大的刑罚。如果实际所造成的客观结果未达最低档次的量所要求的结果,就根本不作为犯罪处理,不承认经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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