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7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13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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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7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13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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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7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13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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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7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13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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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曾庄健,广东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新虹苑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13楼。法定代表人郭就棠 新证据,证明被上诉人交付使用的楼房与广告宣传的不一致,构成违约。经质证,被上诉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内容有异议,其认为本案房屋面积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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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8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552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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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7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13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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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8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412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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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7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13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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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作出暂时停止招生的处理意见》,内容为:“学校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招生,并立即停止发布有关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按申办标准,你校属于非学历社会力量 元,原告应承担198元,免予收取;被告佛山市黎明电子技术培训学校和佛山市黎明电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412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向本院缴交。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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