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中,对于造成食源性疾患的因果关系与鉴定结论常常争论不休,影响法律适用和对此类犯罪的惩处{1}。《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 犯罪应以明知为前提[J].法律科学,2003,(6). {16}周光权.刑法各论讲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229. {17}何家弘.毒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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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事由而被容许。但通常而言,因为刑法只关注可能的法律侵犯中的极小部分,也就是那些在刑事法典中明确科处刑罚的法律侵犯,因此这个过程也可能并不合乎目的 从客观的事实出发来检验犯罪案件,即从结果以及行为人举动与结果出现之间的因果关系出发,基于诠释学的理由是绝对有意义的。但行为人举动已经不是一个纯客观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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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考虑到我国犯罪概念实际上在犯罪构成之外起到了价值评判的功能,这是由我国刑法中的实质概念所决定的。 我国学者提出了犯罪概念与犯罪客体之不同定位功能 予以说明。[45] 然而,犯罪客体将其内容从社会关系改为法律关系以后,真的能够改造成为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的违法性吗?童伟华博士试图把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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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刑法的法益保护目的主要是通过刑法分则中的行为规范来实现的。例如,在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根据限制的正犯概念,只有正犯才是违反不得杀人这一行为 可罚性的探讨基础,就在于共犯本身与不法构成要件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3}但是,对于这种因果关系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迄今为止,德日学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4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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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刑法的法益保护目的主要是通过刑法分则中的行为规范来实现的。例如,在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根据限制的正犯概念,只有正犯才是违反不得杀人这一行为 可罚性的探讨基础,就在于共犯本身与不法构成要件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3}但是,对于这种因果关系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迄今为止,德日学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47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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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客观真实、确实充分地证明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对公诉机关来说,显然过于苛刻。其结果要么是可能陷入科学争论和裁判难决的泥沼中,要么是可能放弃追诉,使 所排放的那种有害物质所致。 [10]雷鑫:《严格责任移植于环境刑法中的价值分析》,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6期。 [11]李挚萍:《设立污染环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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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归责于行为人,应当按照行为是否具备不法和罪责来加以判断,而因果关系只是客观不法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判断要素而已。{7}另一方面,应当指出,条件说作为单一正犯体系 下,单纯依靠条件说来认定因果关系,就不合乎时宜了,因为刑法的目的并不在于单纯确认条件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在于如何将不法的事实归责于某个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77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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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归责于行为人,应当按照行为是否具备不法和罪责来加以判断,而因果关系只是客观不法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判断要素而已。[7]另一方面,应当指出,条件说作为单一正犯体系 下,单纯依靠条件说来认定因果关系,就不合乎时宜了,因为刑法的目的并不在于单纯确认条件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在于如何将不法的事实归责于某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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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合理,因此,很难令人认同;{4}德国刑法学中的印象说仅仅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法敌对意思,将评价重心转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妥当,更何况印象说本身并未 是恰当的。理论上清楚而实践中可行的区别标准只能是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是否对一般公知的因果关系产生了彻底错误的认识,并由此出发,因而任何具有普通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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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历史过程作了梳理,在此基础上确立我国刑法中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并将其贯彻于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的揭示。[18]应该说,我国学者所论述的主客观相 的因素,应当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分析未遂犯时,他认为,未遂的特点就在于,这里缺少犯罪构成的一个因素,即独缺少结果这一因素,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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