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从属性是指共犯是否必须与正犯成立相同罪名的问题,其基础在于行为共同说和犯罪共同说之间的对立,行为共同说否定罪名从属性,而犯罪共同说则倾向于罪名从属性 实施犯罪行为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不要求有正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本身便具有可罚性。对此,笔者在上文已提出将《刑法》第29条第2款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6753.html -
了解详情
;罪名从属性是指共犯是否必须与正犯成立相同罪名的问题,其基础在于行为共同说和犯罪共同说之间的对立,行为共同说否定罪名从属性,而犯罪共同说则倾向于罪名从属性 实施犯罪行为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不要求有正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本身便具有可罚性。对此,笔者在上文已提出将《刑法》第29条第2款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6741.html -
了解详情
着手,但因行为客观上不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的情形。{1}在实际处理上,不能犯以欠缺各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性等为根据被认为不可罚。{2}由此,未达既遂结果 }、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和客观危险说等诸说的分歧。 (一)抽象危险说之否定 抽象危险说,亦称行为人的危险说、主观的危险说或者计划理论,由德国学者瓦琴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4097.html -
了解详情
着手,但因行为客观上不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的情形。{1}在实际处理上,不能犯以欠缺各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性等为根据被认为不可罚。{2}由此,未达既遂结果 }、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和客观危险说等诸说的分歧。 (一)抽象危险说之否定 抽象危险说,亦称行为人的危险说、主观的危险说或者计划理论,由德国学者瓦琴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4092.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类型。但是,这种观念很快被否定,因为立法者在规定一个行为类型之时,本身已经考虑到其应罚性和可罚性。生活中的利益并非不容许侵犯,生活利益冲突 共同故意犯罪),如果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则还要评价被教唆的人是否具有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以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等问题,因此我国刑法不采取三阶层体系并不代表一定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738.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类型。但是,这种观念很快被否定,因为立法者在规定一个行为类型之时,本身已经考虑到其应罚性和可罚性。生活中的利益并非不容许侵犯,生活利益冲突 共同故意犯罪),如果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则还要评价被教唆的人是否具有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以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等问题,因此我国刑法不采取三阶层体系并不代表一定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694.html -
了解详情
(刑)指明了方向。[14] (2)实行行为决定说。该说认为实行犯的实行行为的性质决定了共犯的性质。[15]但该主张的不足之处在于当两种不同身份者均为 大于利。[61]于志刚教授则认为,买入者对制假证具有明确且具体的指使、教唆行为,即基于买假证者的指使或者教唆行为,而使卖出者产生了一个原发性的犯罪故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2993.html -
了解详情
:甲教唆乙杀丙女,乙接受了甲的教唆,但在将丙女杀死之后,又奸淫了丙女的尸体。此案中,共同犯罪的实行行为是杀人,在丙女被杀死后,共同 ,共同犯罪故意的转化就是一种例外情形。 至于实行犯实施过限行为的罪过是否包括过失,理论界存有争议。否定论者认为,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仅限于共同故意犯罪,因此实行犯过失实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1577.html -
了解详情
出处】《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第4期 【摘要】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对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的处理,理论通说一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如此处理的话,必然对限制 犯罪论体系的实行行为的概念,取代为对构成要件实现结果赋予条件的所有行为,因为该行为在刑法上以同价值而视为正犯加以处罚,故而陷入极端条件说之处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1143.html -
了解详情
学界对教唆犯的性质虽然有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两重性说以及两重性否定说之争,但以两重性说占主导地位。具体而言,新《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的教唆犯, 教唆者已形成了共犯关系,共同教唆犯的成立,不仅要有教唆之故意和教唆的行为,而且还要有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之间所具有的因果关系。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47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