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由于在《法国民法典》制定之初,没有真正的债权(相对权)与物权(绝对权)的区分,也没有抽象出物权的概念,所以也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建立适用于亲属 罗马的私法理论里,罗马法学家没有把物权作为绝对权与债权作为相对权上升为理论的高度,但在实践中,对物权与债权的基本性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表现在盖尤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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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由于在《法国民法典》制定之初,没有真正的债权(相对权)与物权(绝对权)的区分,也没有抽象出物权的概念,所以也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建立适用于亲属 罗马的私法理论里,罗马法学家没有把物权作为绝对权与债权作为相对权上升为理论的高度,但在实践中,对物权与债权的基本性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表现在盖尤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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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区分的制度,在财产关系领域又建立了物权与债权相区分的制度,我国法律上的合同仅仅指债权关系领域里的合同,合同只是发生债的根据之一,因此我们立法上的合同是最狭义 的后果。我以前多次讲过一个一物二卖的案件,在我写的《论物权变动的原因及其结果的区分原则》、《物权法的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反思》、《从几个典型案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4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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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通过一定方式使其具有可识别的外观性,公示就是迄今为止最为有力的方式。 传统民法区分物权与债权,并赋予其不同的效力,认为物权具有对世性和优先性,债权 民法物权论》(上册) 台湾1994年版第61页 [4]尹 田《论物权的公示与公信原则》载《民商法论丛》第26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4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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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区分的制度,在财产关系领域又建立了物权与债权相区分的制度,我国法律上的合同仅仅指债权关系领域里的合同,合同只是发生债的根据之一,因此我们立法上的合同是最狭义 的后果。我以前多次讲过一个“一物二卖”的案件,在我写的《论物权变动的原因及其结果的区分原则》、《物权法的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反思》、《从几个典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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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通过一定方式使其具有可识别的外观性,公示就是迄今为止最为有力的方式。 传统民法区分物权与债权,并赋予其不同的效力,认为物权具有对世性和优先性,债权 民法物权论》(上册) 台湾1994年版第61页 [4]尹 田《论物权的公示与公信原则》载《民商法论丛》第26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4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9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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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物权概念外延的一种,而外延是不可能去决定内涵的。物权与债权的设立、变更既可以基于同一个债权行为而产生如在买卖关系中,也可分别予以设立、变更,如所有权之抛弃 位于前者。再次,在无因性原则中,对第三人取得财产时的善、恶意与否不加区分,而依有因性原则,通过区分第三人取得标的物时是否为善意来决定是否给予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5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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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物权概念外延的一种,而外延是不可能去决定内涵的。物权与债权的设立、变更既可以基于同一个债权行为而产生如在买卖关系中,也可分别予以设立、变更,如所有权之抛弃 位于前者。再次,在无因性原则中,对第三人取得财产时的善、恶意与否不加区分,而依有因性原则,通过区分第三人取得标的物时是否为善意来决定是否给予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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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百家争鸣,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不外三种主张: (一) 否定说 这种学说认为,物权行为莫须有。有的学者认为这一理论 “严重歪曲了现实法律生活过程,对于法律适用有害 可以解决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的,特别在大陆法系严格区分物权与债权的体系下,物权行为更不可否认。崔建远先生在《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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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对人的这一意思,请求权断不会实现。因此,这种可以依据权利人意思独断地实现的支配权,在法律上被称为绝对权、对世权、排他权等;相反,只能向相对人 当事人去登记呢?合同在登记之前是无效的,当事人为什么要接受它的约束呢?所以担保法的规定,既违背了物权与债权相互区分的法理,也造成了鼓励当事人违约的消极后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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