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由于双方对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李喜梅有权提出变更请求。2009年8月,上诉人李喜梅和 从2009年起土地调整后,华邦公司租用土地收益应当付给上诉人李喜梅。原审法院根据双方互换土地经营情况,综合多方因素判决张其福补偿李喜梅2960元没有不妥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4812247.html -
了解详情
村委会负担。李玉忠上诉称:本案应首先通过行政诉讼确定土地承包权益归属,但一审法院在上诉人持有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情况下,直接判决变更土地承包 直到2006年发生征地补偿款时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依法应驳回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在被上诉人没有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系土地合法承包人及上诉人系通过土地 ...
//www.110.com/panli/panli_6903713.html -
了解详情
岗市村委会未参与本案土地补偿款分配及分配方案的确定,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三原告要求岗市村委会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被告岗市村12组经本院 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张学 ...
//www.110.com/panli/panli_225588.html -
了解详情
、原审被告封丘县应举镇后蒋占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后蒋占村委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审法院于2003年7月31日作出的(2002)封民初字第060号民事判决已 已不存在,无法评估确定其价值,本院综合案情并考虑双方过错情形,酌定由王兆军赔偿邵文楷财产损失1万元。对邵文楷过高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审 ...
//www.110.com/panli/panli_168911.html -
了解详情
李庄乡政府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土地确权书,认定村民组调地行为不合法,确定原告被发包方抽回的2亩土地具有继续耕种的权利。被告及其另外十几户村民不服 ,原审法院认定涉案土地调整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返还上诉人原承包的2亩耕地。 陈厚全答辩称:答辩人是依据村民会议三分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55714.html -
了解详情
李庄乡政府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土地确权书,认定村民组调地行为不合法,确定原告被发包方抽回的2亩土地具有继续耕种的权利。被告及其另外十几户村民不服 ,原审法院认定涉案土地调整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返还上诉人原承包的2亩耕地。 杨广云答辩称:答辩人是依据村民会议三分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55709.html -
了解详情
李庄乡政府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土地确权书,认定村民组调地行为不合法,确定原告被发包方抽回的2亩土地具有继续耕种的权利。被告及其另外十几户村民不服 ,原审法院认定涉案土地调整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返还上诉人原承包的2亩耕地。 庞福全答辩称:答辩人是依据村民会议三分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55705.html -
了解详情
李庄乡政府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土地确权书,认定村民组调地行为不合法,确定原告被发包方抽回的2亩土地具有继续耕种的权利。被告及其另外十几户村民不服 ,原审法院认定涉案土地调整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返还上诉人原承包的2亩耕地。 杨孝忠答辩称:答辩人是依据村民会议三分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55703.html -
了解详情
李庄乡政府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土地确权书,认定村民组调地行为不合法,确定原告被发包方抽回的2亩土地具有继续耕种的权利。被告及其另外十几户村民 ,原审法院认定涉案土地调整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返还上诉人原承包的2亩耕地。 杨建设答辩称:答辩人是依据村民会议三分之二 ...
//www.110.com/panli/panli_155698.html -
了解详情
李庄乡政府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土地确权书,认定村民组调地行为不合法,确定原告被发包方抽回的2亩土地具有继续耕种的权利。被告及其另外十几户村民不服 ,原审法院认定涉案土地调整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判决返还上诉人原承包的2亩耕地。 庞福全答辩称:答辩人是依据村民会议三分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5569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