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故其不存在所谓担保责任。其作为鑫隆公司的总经理在协议书的担保人一栏签字,系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并非是以个人名义担保,故不应当由其个人承担保证 无效。鉴于本案原债权人陈丙在出借钱款之前与债务人陈乙有合作经营的事实,也明知借款系用于鑫隆公司的经营,出借巨额资金却不核实借款人的身份情况,也未核实鑫隆 ...
//www.110.com/panli/panli_6141287.html -
了解详情
尚不具备交房标准的情况下进行了消防验收。该组证据证明以下事实:1、双方签订《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内庭通道已作为公摊面积计入预售房款; 内庭没有投入使用,由原告进行管理;外庭三层原告自用了一部分其余出租给他人经营电玩城,原告承认外庭三层(总面积1602.9?3,价款2083887元)没有迟延 ...
//www.110.com/panli/panli_4160109.html -
了解详情
,这三份证据可以证明被告2009年依据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代扣代缴原告税金的事实。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举证及诉辩意见,对本案事实确认如下:2003年 出租时,必须出租给本商厦的商户使用。租金的收取按出卖人与合作经营商家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的有关规定计算,但买受人须向出卖人交纳租金9%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08399.html -
了解详情
年4月15日,信远斋蜜果店萧记与北京燕泉食品公司签订《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双方同意成立北京萧记信远斋食品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投资 ”即为萧宏苋。 1998年5月23日,萧记饮料厂与张智远、常智勇签订《协议书》,张智远和常智勇负责组织宣传销售萧记饮料厂的产品,为该产品提供包装、 ...
//www.110.com/panli/panli_113405.html -
了解详情
年4月15日,信远斋蜜果店萧记与北京燕泉食品公司签订《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双方同意成立北京萧记信远斋食品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投资 ”即为萧宏苋。 1998年5月23日,萧记饮料厂与张智远、常智勇签订《协议书》,张智远和常智勇负责组织宣传销售萧记饮料厂的产品,为该产品提供包装、 ...
//www.110.com/panli/panli_113404.html -
了解详情
年4月15日,信远斋蜜果店萧记与北京燕泉食品公司签订《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双方同意成立北京萧记信远斋食品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投资 ”即为萧宏苋。 1998年5月23日,萧记饮料厂与张智远、常智勇签订《协议书》,张智远和常智勇负责组织宣传销售萧记饮料厂的产品,为该产品提供包装、 ...
//www.110.com/panli/panli_113403.html -
了解详情
年4月15日,信远斋蜜果店萧记与北京燕泉食品公司签订《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双方同意成立北京萧记信远斋食品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即为萧宏苋。1998年5月23日,萧记饮料厂与张智远、常智勇签订《协议书》,张智远和常智勇负责组织宣传销售萧记饮料厂的产品,为该产品提供包装、 ...
//www.110.com/panli/panli_88560.html -
了解详情
年4月15日,信远斋蜜果店萧记与北京燕泉食品公司签订《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双方同意成立北京萧记信远斋食品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即为萧宏苋。1998年5月23日,萧记饮料厂与张智远、常智勇签订《协议书》,张智远和常智勇负责组织宣传销售萧记饮料厂的产品,为该产品提供包装、 ...
//www.110.com/panli/panli_88559.html -
了解详情
姚一兵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处理不当。姚一兵与余雪麟之间是合作经营职业中介业务的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姚一兵拿出1万元帮助余 雪麟,圆了 建立委 托关系的前提条件;②、双方从未就姚一兵出资后,经营的盈亏承担作出任何约定;③、余雪麟收取了姚一兵的出资款后,虽以其个人名义与案外人董晓红签订租赁 ...
//www.110.com/panli/panli_81416.html -
了解详情
。1994年6月14日,原告的第一工程部与佛山市城区信用合作社签订《合作资金协议书》,约定前者将80万元存入后者信用社。同日,被告从单位以收款人名义 人于1994年6月14日用支票转帐形式将80万元划到上诉人以个人名义在城区信用合作社设立的编号为880179479账户上,正是上诉人自己承包经营所使用 ...
//www.110.com/panli/panli_80569.html -
了解详情